北京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今起上调至3元/运次
2012年03月31日 09:10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由于油价上涨,3月31日起乘坐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由2元上调到3元。北京市发改委昨天重申,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3月31日起,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元/运次调整为3元/运次。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国内成品油价格相应多次调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要求,3月20日零时起汽油价格每吨提高600元,本市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达到8.33元/升,出租车燃油成本有所增加。为妥善缓解出租车运营压力,本市在落实中央关于燃油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同时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以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
市有关部门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本市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对收取燃油附加费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升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记者 孟为)
【编辑:李建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