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澄清:奶粉满200元征税是误读
海关总署:200元/千克的奶粉完税价格只是征税依据 不涉及进境行李免税政策调整
●海关总署连续出台新政,剑指海外代购,几大海外代购转运网站纷纷挂出“免战牌”,暂停接单。
●修订后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将于4月15日起执行。
●修订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调整。
奶粉完税价格200元/千克,税率10%;12度以下的葡萄酒(不超过750毫升)的,完税价格100元/瓶,税率50%;包包完税价格200元/个,税率10%……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从4月15日开始,执行新的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还下发通知,称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海关总署将严查此类违规现象。海关总署还声明,此次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
新政频出 剑指代购
海外代购非法转运被叫停
本该走货物系统报关 却走普通物品系统报关省成本
海关总署向记者表示,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
现实中,不少消费者在网络海外购物后,通过一些国外非邮政的货运企业将产品转运回国内,与正规的邮政联盟单位或商业快件相比,这些小型的货运仓储企业费用更低,但也隐含了一定的配送风险。事实上,目前很多海外代购都是通过邮递多批次入境,走普通物品系统报关。海关总署新闻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代购是盈利性的,一般需要走货物系统报关,海关总署目前正在严查这一类违规现象。
海关总署表示,此次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
根据《海关法》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或出租。显然,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另一方面,大批量的货物要经过食品安全、检验检疫等多环节手续,管理严格,而物品是个人使用的,相关的验检疫手续相对没有那么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