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抽检42批次胶囊 23批次铬超标(图)
资料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注:1ppm=1mg/kg 宋 嵩制图
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有23个批次不合格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事件第一批抽检结果,共抽验33个品种42个批次的胶囊,其中23个批次不合格。
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部分省食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一批检验主要针对媒体曝光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检验结果表明: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有的批次产品使用的胶囊铬含量超过国家药典限量标准(见右图)。上述企业未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使用了不符合国家药典标准的胶囊,产品质量不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责成企业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封上述企业胶囊剂生产场所,责令上述企业立即召回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销毁;暂停销售和使用其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生产药品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3家胶囊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现已查实,浙江新大中山胶囊有限公司、浙江省新昌县华星胶囊厂、浙江省新昌县卓康胶囊厂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法定程序,吊销上述3家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鉴于绍兴地区药用空心胶囊生产混乱,产品危害涉及多个省份,对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负有责任的人员做出处理。同时,对于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9日再发通知,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开展药用明胶和药用空心胶囊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要求药用空心胶囊企业严格原料把关和质量检验,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药用胶囊生产环节;要求药品生产企业从有资质的企业采购药用空心胶囊,严防不合格药用胶囊流入药品生产企业。
公安部挂牌督办“毒胶囊”犯罪案件
公安部19日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密排查、严厉打击“毒胶囊”犯罪。
“毒胶囊”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公安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河北、浙江、江西、山东等地公安机关介入侦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查处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已立案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查封工业明胶和胶囊生产厂家10个,现场查扣涉案工业明胶230余吨。
公安部强调,对浙江、河北、江西、山东等地在侦案件,公安部一律挂牌督办。各地要确保办案质量,立足于全环节查明犯罪事实,迅速查明流向,无论涉及哪些企业和个人,都要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