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通报今年1-4月商务工作运行情况(全文)(6)
【新京报记者】:媒体日前报道有菜农使用甲醛对大白菜、山药等一些蔬菜进行保鲜,我们知道甲醛不属于农药残留检验范围,但是它确实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对于这种“擦边球”式的违规现象,请问商务部如何看待,有没有解决的办法?谢谢。
【沈丹阳】:对这种现象,我们商务部当然认为对于菜农使用甲醛对农产品进行保鲜处理,应该依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为什么我提这个法?可能各位朋友都知道这个法有什么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对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不得销售”。第三十七条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商务部是主管流通环节的,对于流通环节如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商务部一直高度重视。这几年我们在这方面主要采取了两个措施,所以刚才您问商务部下一步有什么措施,我们还主要是这两个措施,一是通过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来帮助农产品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水平。这些含有各种各样不安全的化学品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东西,怎么能知道呢?必须要检测。在农产品市场里,各个批发市场里,我们都要求或者想方设法帮助市场的主体来建设或者完善相关的设施。这几年我们已经累计支持全国4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2500多家农贸市场和菜市场改善交易设施,已经建设或改造这些市场的检验检测中心485个,增强了检验检测能力。这是一个工作。
第二个工作,我们开展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希望通过建立覆盖屠宰厂(场)、批发市场、菜市场、超市等所有流通环节的追溯子系统,并通过建立中央、省、市三级政府管理平台,合成完整的肉菜流通信息追溯链条,实现肉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落实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包装化和信息化水平,切实增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现在正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目前进展顺利,争取过一阶段后在全国逐步推开。谢谢。
【香港大公报记者】:上个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做出裁定,认为从中国进口的钢制车轮没有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的相关产业,所以对中国出口的这一类产品不会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请问中国对此有何看法?谢谢。
【沈丹阳】:这个情况商务部已经注意到了。我们对中国有关企业积极应诉和取得的结果表示欢迎。这个案件是美方在违反其自身法律的情况下发起的“双反”调查,徒劳无益。
利用这个机会我顺便说一下,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不久前发布了题为《美国轮胎关税:以高昂代价挽救少数就业机会》的研究报告。这个报告分析认为,美国对华特保措施实际导致了美国总体就业机会减少,实为美国的“就业杀手”,印证了贸易保护主义代价高昂的结论。
因此,我们真诚希望美方能够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避免滥用贸易救济工具,避免做类似损人不利己的事情。谢谢。
【国际商报记者】:第一,关于中日韩自贸区谈判问题,刚才您提到中日韩投资协定为自贸区谈判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但是想请问您,自贸区谈判的难点在哪儿?另外,请您分析一下未来这个自贸区谈判前景如何?第二,请问中国和美欧日关于稀土出口限制措施案的问题,近期有没有达成一些协商结果?谢谢。
【沈丹阳】:先说稀土案,目前的情况不是达成协商结果,而是正在协商。有关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难点,要去问相关的谈判操盘手。自贸区谈判历来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双方谈判要经过很长时间,比如最近我们跟一些国家达成了谈判结果,有的近两三年,跟澳大利亚的谈判还在进行中,跟海合会的谈判也还在进行中。谈判难点很多,这里没有办法一一详细的说明。但是不管有多难,我们认为前景还是好的,关键是各方都有共识,都相信通过自贸区的谈判,可以为彼此经贸合作提供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符合各自企业和人民的利益,而且对推动彼此之间的经贸合作乃至整个东亚经济一体化建设都有利,因此大家都是积极的,相信谈判会取得好的成果,而且不会拖很长时间。
【沈丹阳】: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