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加班 谁让“3倍工资”成为美丽传说
记者采访在今年中秋国庆8天长假加班的部分国企、外企、私企员工了解到,原本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三倍工资听起来很美,实际上加班劳动者大都难领全额加班费。法律界人士认为违法侵权应严厉处罚,要求劳动监察部门主动检查企业加班工资发放情况。(10月6日中国之声)
为期8天的国庆长假,可谓正是休养生息、外出旅游的好时机。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有这个休息和外出的机会。毕竟,在一个企业、一个单位,该干的事还得干、该加的班还得加,因而在中秋国庆仍然奋战在工作一线本也无可厚非。只是,随着8天长假临近结束,在中秋国庆期间加班人员的“3倍工资”问题却引起了记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担忧。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工资按平时工资的3倍支付。给节假日加班人员发放“3倍工资”原本也是众所周知的问题,只是到了企业、到了基层,这个政策能够落实多少恐怕真还是一个未知数。那么,为何一个法律明文规定的政策,到了基层就那么难以落实和兑现呢?是谁让“3倍工资”成为了一个美丽的传说?
诚然,国家颁布实行节假日“3倍工资”的法律规定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只是,面对着上有政、下有对策的执法窘境和监管缺失,往往美丽的政策很可能都会成为泡影。试想,当一个缺乏机制保证和监管落实的政策出台之后,面对着这可望而不可及的8天“3倍工资”,是保住工作机会重要、还是拿钱走人重要?是为“小钱”与老板“过不去”重要、还是舍“小钱”进而博得“皆大欢喜”结果更佳?这恐怕是每个长假“加班”之人所要认真考量的问题,这恐怕更是“3倍工资”为何成为传说的原由。
没有规矩自然不成方圆,没有监管更会让制度形同虚设,而法律意识淡薄则会让唯利是图的企业“老总”们有机可趁!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成为美丽的传说,与其说是这些企业克扣而难以兑现,其实倒不如说监管机制的不健全和公民自我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正如国际歌中所唱的那样,这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对于“3倍工资”的落实,最终要靠的恐怕还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和劳动者法律意识的自我觉醒。届时,诸如“3倍工资”等理所应得的待遇或许自会手到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