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争议不断 垄断行业分配是关键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公布时间,现在有了新说法。日前,有参与该方案制订的人士对外透露,“如果进展顺利,2013年3月前会对外公布。”与此同时,另一则消息则令人相当意外——消息称,原先备受关注的《工资条例》已经夭折,其部分内容将被融入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原因是一些垄断行业的强烈反对。
“从2004年国家组织力量起草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一直到今年,方案始终难产,主要还是围绕在‘蛋糕如何分配’的问题上。”国家发改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收入分配与消费研究室教授陈新年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这一改革必然会触及部分利益行业,“蛋糕”如何切,切给哪些行业,一直争议不断。此外,由于涉及企业自主权问题,也给方案出台增加了技术难度。
“千呼万唤始出来”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订不会很详细,真正落实的话,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作,不可能一家或者几家说了算,这样有失公允
据了解,2004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正式启动,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财政部、人保部、国资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订。胎动了八年之久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终于将见天日。
相关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6年,中国居民收入年均增长6.7%,远远落后于同期经济增速。“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关键看两个比重: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而初次分配政策是这次改革的重点。指导意见将会提出在初次分配中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曾公开明确表示,此次收入分配调整是双方面的,高的要往低处调,低的往高处调,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
为此,国家相关部委赶在2012年年尾抓紧制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据人社部新闻发言人透露,方案涉及人社部的职责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方面,方案要经过有关部门研究,经过中央和国务院审议批准之后再发布。
多位参与国家发改委关于收入分配改革讨论的人士向媒体透露,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制订不会很详细,当时讨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如何缩小收入差距、如何有效控制灰色收入等方面。“真正落实的话,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作,不可能一家或者几家说了算,这样有失公允。”此外,有报道称,“改革方案是纲领性文件,不会涉及到具体规章”。
改革关注低收入者
如果连方案的起草、制订和出台都历经艰辛,那么纲领性文件出台后的执行条款和落实,又将面临不小的考验和波折
八年间,博弈从未停止过。上述人士直言,现在正是方案制订讨论最多、争议最大的时期。而事实上,《工资条例》的不了了之,一定程度上是艰难博弈的一个具体表现。虽有消息称,夭折的《工资条例》部分内容将被融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但由条例下滑到文件,其规制力、影响力显然将大打折扣。有相关人士甚至担忧,如果连方案的起草、制订和出台都历经艰辛,那么纲领性文件出台后的执行条款和落实,又将面临不小的考验和波折。
《工资条例》夭折,官方的说辞是垄断行业从中作梗,然而,没有《工资条例》作为辅助和支撑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不但偏离了公众的期望,更让方案的出台失色不少。《南方都市报》更发表评论称,如果此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向垄断行业妥协,对改革的破坏力更大,我们要为收入分配不公付出的代价也更大。
“2004年五六月份,我曾参与过此方案起草意见的讨论研究,相关部委的初衷是希望通过增加垄断行业的上缴利润来平衡过高收入,并注重平衡非国有企业的利润所得与职工收入。”陈新年告诉记者,当前,城乡之间分配收入差距逐渐扩大,收入分配不公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显得尤为重要,另外,社保体系应通过行政手段来监督企业进行落实。
记者了解到,2005年9月,国家发改委就拿出了一份关于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草案初稿,陈新年表示,当时以为2005年出台没问题,但结果出人意料,至于原因,“涉及到垄断企业,比较敏感,且复杂”。
垄断行业分配是关键
专家呼吁,一定要打破垄断行业掌握更多话语权的现状,给弱势群体更多话语权,否则,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义不大
虽然《工资条例》出台已经无望,但其讨论小组与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讨论组的人士存在着部分重合——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问题依然是绕不过去的坎。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2007年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曾达4553倍,企业内部近5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有业界声音指出,深化改革的最大阻力主要来自既得利益者,收入分配改革须打破既得利益者的坚冰,解决“不愿改”、“不敢改”、“改不动”等问题,绝不能被既得利益者所“绑架”。
“改革收入分配,情况相当复杂。”陈新年向记者直言,国有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制度一直就是块难啃的“骨头”。“这一方面涉及到雇主的薪酬问题,另一方面是员工的激励措施。收入分配本身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但由于垄断企业享受国家资源和公共服务,且透明度低,又不能完全按市场化进行操作,所以比较复杂。在大的原则和方向上有了指导后,接下来就要低调落实了。”
因垄断行业的“反对有效”,工资条例最终胎死腹中。对此,有专家表示,在企业收入分配上,要进行体制改革。在这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国有企业是工资侵蚀利润,非国有企业是利润侵蚀工资。通俗地说,国有企业将利润的很大一部分支付职工工资,出现了引起社会不满的过高收入问题;而非国有企业,为获取超额剩余价值,造成员工收入过低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亟待改变,不能只重视第一个问题,而忽略了第二个问题。专家呼吁,一定要打破垄断行业掌握更多话语权的现状,给弱势群体更多话语权,否则,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意义不大。(《国际金融报》记者 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