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国家应尽快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广安市人大副主任康永恒在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在三四倍,建议国家尽快统一城乡“低保”标准,使农村低保对象能够享受到更高的待遇。
康永恒代表认为,国家将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确立下来,就是希望通过对低收入群体的照顾,保障其基本生活权力和尊严。他认为,“对城乡低收入人员和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体现社会性质、体现社会发展阶段性成果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层民主的重要工作。”
目前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存在差距过大的问题。康永恒做过调研,作为西部欠发达的四川省,城镇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平均为每人每月300元左右,农村低保人员保障标准平均为每人每月85元左右,城乡低保差距接近4倍。康永恒代表在调研中得知,农业生产属于重体力劳动,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员和家庭绝大多数是由于丧失了农业生产劳动能力,且城乡物价在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上也几无差距。他认为这些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更应被重点照顾。
其次,城乡低保资金筹集办法不尽合理——基层城镇低保资金目前主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解决,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筹集以地方为主”,主要由县级政府筹措,城镇化进程相对滞后的西部农村地区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低保支出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例很高。
同时,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和措施”具有很大的弊病。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都应当得到相同的最低生活保障,不能因为一个地方的工作没有做好而使低保群众的保障标准受到影响,政府及部门的工作绩效应当以另外的方式进行考核和奖惩。
为此康永恒代表建议:首先以东、中、西部省区为单位,统一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体现城乡社会公平;其次按照现有城镇居民低保资金筹集办法,安排农村低保资金预算保障办法,减轻西部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压力,保障资金来源;最后动员和安排其他方面为低保群众生活保障出力。由国有或国有控股垄断经营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免除或者减半收取城乡低保家庭的生活用水电气费。(记者刘涛)
专题:2013年全国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