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侯外林:尽快推出“老鼠仓”等违法行为受害者索赔机制

2014年03月10日 11:5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今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证监局局长王明伟,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做客人民网访谈室。侯外林表示,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推出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方便相关受损的投资者索赔。

  侯外林表示,我今年提了3个提案,由于时间关系在这里只介绍一个提案,关于研究出台内幕交易和“老鼠仓”行为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建议。大家都知道,内幕交易和“老鼠仓”严重违背“三公”原则,是典型的证券违法行为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年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老鼠仓”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调查、处罚及移送的内幕交易案件是大幅度增加。但是,对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这方面的问题也比较困难。

  侯外林认为,一些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理以后,一些投资者想诉赔,出现一些索赔的情况,由于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大部分起诉未获得法院受理。从目前公开的情况来看,有4起这样的案件,其中1起是原告撤诉,2起是投资者败诉,还有1起法院还没有开庭审理。因此,为落实国办110号文件有关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推出内幕交易、“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方便相关受损的投资者索赔,让这类违法违规的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

  侯外林表示,想呼吁有关部委以改革的精神尽快推出QDII2试点。去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已经作出了部署,要求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去年央行也提出要积极做好QDII2的试点准备,但是很快一年又过去了,这方面的工作仍然是“只打雷,不下雨”。虽然QDII2没有正式推出,但是在部分地区,个人投资者通过各种不正当的、不规范的方式投资境外证券,特别是投资港股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存在。我们认为与其采取堵的办法,还不如采取疏的办法,尽快推出QDII2,一方面可以扩大内地投资者投资范围,另一方面也可以堵塞监管漏洞,及时防范和化解一些潜在的风险。我们建议起步阶段可以在广东、上海这些地方先行先试。

  (达昱岐)

【编辑:贾亦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