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企民企双方可以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
国资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15日做客中新网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新网 富宇 摄
中新网9月15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国企新一轮改革正式开始,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今日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时表示,国企民企双方可以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关键是优势组合、继承创新,这样对国企民企都好。
李锦表示,在文件中,提到混合所有制要增强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让非国有资本增加。从国有企业角度来讲,国有企业有正统、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等优势,劣势是机制不灵活。机制不灵活会造成相对一部分企业效力不高。但是民营企业效力高,把这两个结合在一起,非国有资本加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来讲把机制搞活是第一位的。把国有企业机制放在第一位,即有扩大国有企业功能,把民营企业资本和国有资本结合起来,使国有企业自己得到发展,让民营经济参加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让民营经济争取更多的机遇。
李锦说,国有企业长期形成的优势,包括其资源优势,对民营经济的文化也是一个改进。双方可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关键是优势组合、继承创新,这样对国企民企都好。
【编辑:陈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