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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就RCEP谈判、中老两国经贸合作等答问

2016年12月02日 22:09 来源:商务部网站 参与互动 

  12月2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了国内外媒体高度关切的热点敏感问题。实录如下:

    1、据了解,广受关注的RCEP将于12月初在印度尼西亚举行第16轮谈判,请介绍谈判截至目前的进展现状,本轮谈判将重点讨论哪些议题?

    答: RCEP谈判自2012年启动以来,历经15轮谈判,已进入实质性磋商阶段。11月3-4日,各方在菲律宾宿务举行了RCEP部长级会议。各方重申了各国领导人关于迅速结束谈判的指示,全面评估了谈判进展情况,重点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三大核心领域给予战略指导。根据谈判计划,RCEP第16轮谈判将于12月2-10日在印度尼西亚举行。各方将积极推动各领域磋商,为早日结束谈判提供条件。

    RCEP谈判是在东盟的倡议下启动的,东盟是RCEP的核心和主导。中方是RCEP的积极推动者,将在充分尊重东盟核心地位的基础上,与谈判各方通力合作,力争尽快结束谈判,为亚太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

  

    2、据了解,老挝总理通伦近日来华访问期间,中老两国签订了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共同发展总体规划(纲要),请介绍这个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

    答:中老两国是友好邻邦。老挝总理通伦此次访问中国,经贸合作是重要内容。11月28日,在李克强总理和老挝通伦总理的见证下,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老挝计划投资部部长苏潘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共同发展总体规划(纲要)》。

    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既是中老两国元首共同关注的重要事项,又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早期收获,还是新时期双边经贸合作的一大创举。按照《总体规划》建设好中老合作区,不但有利于深化中老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还将对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造福两国人民,发挥重要作用。

    《总体规划》遵循“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先行先试、创新发展,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市场主导、科学发展”的原则进行编制,充分体现中老合作区双方区域优势及特点。在空间布局方面,根据中老合作区发展基础,依托交通条件,以昆曼公路、中老铁路沿线区域为经济带,以磨憨、磨丁国际商贸金融区为两个核心,形成综合服务、保税物流、商贸金融、旅游等产业聚焦区域。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双方比较优势,中方区域重点发展总部经济,老方区域重点发展加工制造业,同时在商贸、现代物流、旅游等方面加强合作,形成高度融合、错位互补的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推进铁路、公路、机场等与中老合作区相关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做好中老合作区供水、两污处理、供电等市政基础设施,强化合作区硬件支撑。在保障措施方面,在中老合作区联合协调理事会框架下,协调解决中老合作区建设的重大问题。

    目前,中老两国经贸合作势头良好,2015年,双边贸易额为27.8亿美元;今年1-10月,双边贸易额达18.2亿美元。中国是老挝的第一大援助国、最大外资来源地和第二大贸易伙伴,老挝是中国在东盟国家中第3大投资目的地。双方还在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区域和次区域等领域开展密切合作。中方为老方援建的国家会议中心、国家文化中心等项目已成为当地标志性建筑,受到老挝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中老双方签署的《总体规划》,相信将有助于加强和规范两国边境地区经贸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国边境地区的繁荣和稳定。

  

    3、在9月份的G20杭州峰会上,各国呼吁要组建一个关于钢铁产能过剩的全球论坛,请问进展情况如何?

    答:G20杭州峰会公报呼吁组建一个关于钢铁产能过剩的全球论坛,加强信息分享与合作;该论坛可由OECD提供协助,并由G20成员和感兴趣的OECD成员积极参加。为落实杭州峰会共识,中方作为2016年G20主席国,自9月初以来,一直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推进论坛筹建工作。

    11月15日,中方作为G20主席国,以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名义召集G20成员和感兴趣的OECD成员在北京举行了一次筹建论坛的讨论会议,重点就论坛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深入磋商。我们高兴地看到,经过各方共同努力,会议初步形成了一份合并各方意见的论坛工作职责草案,论坛筹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北京筹备会议讨论情况以及会后有关成员反馈的意见建议,中方于11月24日以G20主席国名义向论坛成员散发汇总各方意见的论坛工作职责草案。目前,各方正就草案进行密集磋商,中方期待与各方一道,共同努力,尽快完成工作职责制订,并在此基础上召开论坛第一次会议。

  

    4、近日,德国驻华使馆和中国德国商会联合发布的“德国在华企业《2016商业信心调查报告》”显示,看好中国经济改革能给投资环境带来积极影响的德国企业数不足50%,1/3的德企表示在中国不像以往那样受欢迎。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答:据了解,参加这次调查的德国企业大部分来自机械工程、汽车行业和服务行业,其中有一部分企业的经营由于遇到人工成本增加、专业人才缺失以及面临中国企业越来越有力的竞争,经营状况没有以前那么好,信心不是那么足,甚至认为不像以往那样受欢迎了。总之,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上遇到了一些困难,看法没以前那么乐观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也注意到这个调查报告同时显示,有70%的受访企业认为明年业绩会保持或超过今年的水平,并且90%的企业说他们不打算离开中国。这又说明绝大部分德国企业对中国市场还是有信心的。我看到,最近中国欧盟商会也发布了一个《商业信心调查2016》报告,同样显示超过2/3的欧盟在华投资企业实现盈利,近1/2的企业计划扩大在华运营规模。从我们掌握的数据看,来自欧盟的跨国公司普遍看好对华投资。今年前10个月欧盟28国对华实际投资增长了41.5%,德国增幅高达86%,其中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的大项目有很多,投资者不乏一些德国知名跨国公司,包括大众、宝马、奥迪、戴姆勒、巴斯夫,这些企业大幅增加对华投资,显示了包括德国在内的跨国公司植根中国、深耕发展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政府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所做的不懈努力,正在得到世界各国越来越多的认同和积极评价。中国美国商会的调查结果表明,超过60%的会员企业将中国列为全球三大投资目的地之一,68%的会员企业有扩大在华投资的计划。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6年世界投资报告》也显示,中国仍是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之一。前段时间,无论是杭州的G20工商峰会还是厦门的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球跨国公司参会积极踊跃,也表明了跨国公司对投资中国的坚定信心。

    因此,我们希望外资企业能够客观正确看待中国的投资环境,继续坚定投资中国的信心,抢抓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机遇,不断扩大在华投资,并努力取得更好的发展业绩。

    

    5、据了解,商务部正在部署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请问这个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国内消费市场运行总体平稳,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增强。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提高、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产业结构升级,预计消费仍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这其中,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满足消费升级需求,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此,今年8月商务部专门召开了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汪洋副总理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根据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推出“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国流通2025行动纲领”的同时,商务部近日专门制定了“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准备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以创新为引领,培育消费发展新动能。积极引导流通企业补短板、增优势、促融合,建立促进流通创新的体制机制,及时总结流通创新经验。

    二是以改革为动力,构建扩大消费新机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推广。

    三是以设施为基础,创造消费供给新条件。加强对公益性、微利经营和市场化运营流通设施的分类指导,统筹流通设施城乡和区域布局。

    四是以环境为保障,建立消费市场新秩序。完善内贸流通法律法规,加大对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商务信用建设,健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6、昨天,商务部网站发布了近日由商务部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指导意见》,能否介绍一下该文件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各部门将如何合力推动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

    答: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多次提出“推动我国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推动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等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这份指导意见,就是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统计局等相关部门为推动贯彻落实中央一系列决策部署而共同研究出台的。商务部在牵头研究协调出台《指导意见》过程中,不仅得到了此次联合发文部门的大力支持,其他多个国务院职能部门也通过各种方式参与调研,提出了宝贵建议。

    在汇聚各方面建议基础上,文件从三个大的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一是明确发展方向,明确支持企业融入全球分工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出口增加值、主动打造互利共赢的全球价值链;二是突出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包括加强全球价值链贸易增加值核算的国际合作、积极开展全球价值链领域的国际政策交流、利用多双边平台推进基于全球价值链合作的规则制定等内容;三是着眼于深化全球价值链合作提高资源配置能力,从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制造与服务相结合、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产业链与创新链相结合等不同视角,提出了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探索路径。

    《指导意见》提出了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政策框架,涵盖产业基金支持政策、财税政策、人才政策、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金融政策、创新政策等多个方面。为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指导意见》还就探索建立有利于推动全球价值链提升的评价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定推进本区域域价值链升级、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提高我国全球价值链地位、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措施提出了要求。《指导意见》是我国政府部门推动提高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第一个专门文件,相信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各地立足实际、大胆创新,因地制宜探索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路径与举措,更好地将中央关于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7、据报道,美国商务部长普利兹克于11月23日在第27届JCCT记者会上表示,“向中国赋予市场经济地位的时机仍不成熟”。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答:首先,我想郑重强调的是,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履行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是两个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其次,有必要再次明确指出的是,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此后,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这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其他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这与中国是否满足美国国内法关于市场经济国家的判断标准没有关系。

    中方已向美方多次就此问题重申了相关立场,美方应该非常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中方奉劝美方不要混淆视听,继续以“市场经济地位”为名推卸本应承担的国际义务。中方呼吁美方如期、全面、彻底履行第15条义务,推动中美经贸关系的顺利发展。

  

    8、韩国对华出口已连续16个月下降,最近韩国媒体《亚洲经济》报道称,这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自出口转内需,在通讯信息等领域扶持本土企业,对国外企业贸易限制抬头有关。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评论?

    答:我们注意到相关报道,相关媒体的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当前,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需求不足的背景下,世界贸易增长乏力,对外贸易下降是全球性的问题。据了解,不仅对中国出口下降,韩国对其他国家、地区的贸易也在持续下滑。据韩方统计,2016年1-10月,韩外贸总额为7354.35亿美元,同比下降8.9%。其中,进口3303.59亿美元,出口4050.76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10.0%和8.0%。

    中方一贯尊重世贸规则,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将一如既往与各国共同维护世界自由贸易体制,促进全球贸易尽快走出低迷。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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