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公布
中新社沈阳3月29日电 (记者 沈殿成)据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将于近日正式挂牌。沈阳市政府于3月29日公布了《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的通知》称,结合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实际,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沈阳市将分阶段实施《政策清单》。
今年7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事项;12月底前,主要实施涉及金融领域开放创新等方面事项;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推进涉及电子营业执照,航材、航油保税仓储业务、科创企业投贷联动等方面事项。
记者查阅《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首批政策清单》,其中所列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有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改革、境外投资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等共19条。
在沈阳片区范围内复制推广的事项,有外资企业投产先期“免租金”政策、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自由转移其投资收益等共86条。
该政策清单,每一条都标明改革事项、责任部门与完成时限。沈阳片区管委会建立沟通联络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跟踪改革创新措施的推广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问题。
沈阳市政府要求各责任部门5月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相关改革事项按时限要求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