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25%以上
中新社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31日在北京介绍说,截至今年2月底,纳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1100多万户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7%以上,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去年5月至今年2月底,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均下降25.97%,所有小微企业均实现减负。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3月31日下午在北京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在此次座谈会上,王军介绍说,民营企业已成为中国经济活力的重要源泉、创业就业的重要承载、技术创新的重要驱动者、国家税收的重要贡献者。目前,民营企业创造了60%以上的GDP、50%以上的税收、80%以上的就业,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税收增长的重要力量。2016年,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已扣除出口退税)增长4.8%,其中民营经济税收增长5.5%,增速快于全国税收增长0.7个百分点。
王军指出,考虑到民营经济存在抗市场风险能力相对较弱等实际情况,国家专门出台了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和科研等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与其他普惠性政策一道,综合发力,有力地助推了民营经济茁壮成长。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降低纳税人办税负担,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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