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共享单车企业应配维护调度员 数据上报政府
中新网9月19日电 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北京《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日前出台并公布。《规范》指出,企业应配置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轨道站点等重点区域应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结合方式;企业运营平台应将相关数据上报到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应运用大数据为行业监管提供支撑。
根据《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各委办局、各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共享自行车企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了《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规范》和《导则》于日前公布。
《规范》对共享自行车车辆标准、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全面规范。主要规定了七个方面内容:车辆与车载智能终端技术要求、承租人客户端功能要求、企业运营平台功能要求、经营服务要求、政府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要求、信息系统安全要求及数据接口协议等。
《规范》指出,共享自行运营企业应配置车辆维护人员、维修人员和调度人员;人员配置数量应满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的要求;交通枢纽、轨道站点、重要商圈等重点区域应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相结合方式。企业应当对共享自行车进行周期性整备,投入运营的共享自行车完好率应不低于95%。
在大数据分析和信息共享交换方面,《规范》明确企业运营平台应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实时监测车辆运行状态,分析停放区设置需求和停放区车辆规模预测等功能,并将相关数据上报到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
《规范》还对政府监管及服务平台中基础信息管理、运营监测、统计分析、企业考核、信用管理及数据交换功能提出了相应要求,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为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促进行业规范运行。
关于信息系统安全问题,《规范》规定了数据、存储、介质等信息系统安全要求,企业服务器应设置在中国大陆境内,承租人客户端、企业运营平台应满足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