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央企所属2041户“僵尸”特困企业处置成果突出
国新办:处置“僵尸企业”要分两类遵守三原则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0月12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总会计师沈莹今日指出,今年上半年81家中央企业所属的2041户“僵尸”和特困企业“处僵治困”工作成果非常突出,与2015年同期比,亏损减少885亿,这对央企效益的提升是极大的推动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三季度中央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有记者问,处置“僵尸企业”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请详细介绍一下国资委在处置“僵尸企业”方面做了哪些方面?最新进展如何?处置“僵尸企业”对中央企业利润增长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对此,沈莹作出解答,她称,“僵尸企业”处置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话题,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一些企业从高速增长进入了深度调整时期,有一些企业难以适应市场竞争,出现了经营亏损、经营困难,成为消耗资源、效益低下的“僵尸企业”。有效处置“僵尸企业”对于推动中央企业改革,特别是提质增效富有重要的作用,也是我们解决企业面临的一些结构性矛盾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企业的“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她指出,国资委把“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牛鼻子”进行部署,在对中央企业下属的各级子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筛选了2041户长期亏损的困难企业,按照困难程度分成“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两大类,进行分类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国资委注重加强工作组织,特别是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通过逐家签订责任书、挂牌督导等方式来推动。目前看,进展有序、平稳。在“处僵治困”工作中,注重采取了三个一批的方式,兼并重组改造一批,强化管理提升一批,清理淘汰退出一批三类方式。
她介绍了处置过程中注重把握的三个原则:一是市场化原则。“僵尸企业”处置过程中我们注重发挥好企业的主体作用,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的治理工作。
二是注重坚持“一企一策”。因为企业形成困难的原因有很多种,解决它的问题也有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我们要坚持“一企一策”,由企业根据困难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在过程中我们注重分类、分业处置,多兼并少破产清算,加强产业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不搞一刀切。“三个一批”这种方式实际上都是企业根据“一企一策”提出的方案。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过程中,难免有一些人员需要安置。安置过程中大量通过内部转岗,组织对外劳务输出和自主创业等方式安排富余的职工,尽量做到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维护好职工利益,工作进展平稳有序。
她进一步介绍,目前经过各方面,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努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工作启动到现在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已经完成了571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治理的主体任务,在571户里通过市场出清退出的218户,其他的都是通过兼并重组、管理提升来完成治理。这个统计是季度统计,三季度数据还在统计过程中。今年上半年81家中央企业所属的2041户僵尸和特困企业“处僵治困”工作成果非常突出,2015年同期比,亏损减少885亿,这对央企效益的提升是极大的推动作用。下一步还是按照既定工作方针,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我们制定的2041户的“处僵治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