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赵建华)11月5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在上海开幕。中国财政部11月1日公布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对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10日期间举办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中国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中国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是作为支持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一次性支持政策。
财政部还公布了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展品清单所列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列表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口博览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
对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中国有关规定照章征税。(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