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2010‘金融资’中国股权投资论坛”上,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成为所有重量级嘉宾中受关注度颇高的一位——不仅由于这位多年来一直为民营企业摇旗呐喊的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在业内享有盛誉,更因为就在论坛举行的前一天,《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正式对外公布,而保育钧正是最有资格解读这份文件的权威人士。
论坛间隙,保育钧接受了本报记者独家专访,对这份文件及其对国内民间资本和PE\VC的影响等问题一一作了回应。
“新36条”新在何处?
上海证券报:众所周知,2005年2月中央曾出台过一份“非公经济36条”。和这份文件相比,最新出台的“新36条”有哪些新的内容?
保育钧:“新36条”还是有不少新东西的。首先就是题目不一样,过去针对的是“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是从所有制角度来区别的,而现在的对象是“民间投资”,受众范围无疑比过去更广,对象更多,包括自然人也在鼓励和引导的范畴内。其次,扶持程度也不一样,过去是“允许”,现在是“鼓励”。其三,投资领域也更具体并有所拓宽,如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此外还有交通运输等行业。
上海证券报:您觉得“新36条”中的哪些内容让您感到眼前一亮?
保育钧:过去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民间资本的出资比例有很大限制,但“新36条”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这无疑是一大突破。此外,文件还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这都是以前没有提及的。
是对“国进民退”回应?
上海证券报:从这些措施来看,中央对“新36条”确实下了不少功夫。这是否也是对近两年来坊间出现“国进民退”质疑的一种回应?
保育钧:的确有很大进步。事实上,中央从未说过要“国进民退”,但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央出台的一揽子投资计划无形中却挤压了民间投资的发展。同时,地方政府傍国企、傍央企,加上部分地方政府用非市场手段挤压民间资本,这些都给外界带来“国进民退”的感觉。而“新36条”正是对此的一种回应。最终,判断是否“国进民退”,要看资源配置的方式是按照市场法则公平对待,还是按照所有制区别对待?必须承认,4万亿投资主要还是按所有制来分配的。
上海证券报:那“新36条”出台后会否改变这一局面?民间资本能按照中央鼓励和引导的方向去投资吗?
保育钧:政府伸出的“救市之手”迟早要缩回来,届时,谁来接这根接力棒?现在看来,中央希望民间资本来接。但这首先要看政府的权力部门是否能真正放手,其次要看垄断行业能否真正放开,最后才看民间资本是否有兴趣来投资。
可调动10万亿民间资本?
上海证券报:据您估算,国内蛰伏着的民间资本总计可达多少体量?能担负起接棒4万亿投资这项重任吗?
保育钧:目前国内银行存款65万亿,扣除企业存款、政府财政存款和居民基本存款,至少有10万亿民间资本可以调动起来,从体量看绝对超过4万亿。当然,能否“接棒”还要看民资自身实力。同时,也要依靠专业人士和专业机构的协助。我相信,PE\VC会对“新36条”的落实起到重要作用,前者更专业,眼光更准。对PE\VC来说,“新36条”是个大好机会,是“春天到了”的讯号。
PE\VC如何助力“新36条”?
上海证券报:您觉得国内的PE\VC应如何协助民间资本来响应“新36条”开展投资?
保育钧:它们应当紧盯各行各业中的关键技术,而不能仅仅看到当下几个热门的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例如,有家拥有城市污水处理核心技术的传统企业,就在上市后迅速得到追捧。不能以行业来划分,而要看是否具备核心技术。PE\VC都很聪明,绝对能担当这项重任。
上海证券报:但是从以前的经验看,光有政策还不够,还需要配套细则才能真正落实政策。接下来,“新36条”会否也出台类似的配套细则?
保育钧:会有,但制定细则的过程会很难,原因就是各部委、各利益集团的阻力。毕竟,“新36条”一旦落实,就意味着这些部委、利益集团将失去一部分领地。它们的态度将决定了细则最终何时能出来。表态很容易,但当要失去领地时,落实就不容易了。总之,“新36条”首先必须要分割到每个相关部门、每个相关责任人去具体化,其次要有专门的监督部门来监督落实,否则就奢谈“落实”。这些监督部门可以是国务院,可以是发改委,当然也应该把工商联纳入。记者 陈其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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