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一旦“开闸”,要不要参与、参与多少、怎么参与,是许多投资者需要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总体而言,激进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适度参与,稳健的投资者还是观望为好。因为融资融券本质上是一种借贷关系,相当于借钱炒股,所以并不适合多数投资者采用。在策略选择上,应本着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的原则,审慎决定是否参与。
熟悉交易规则
在作出是否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决定前,投资者应认真阅读融资融券相关业务规则,弄清融资融券究竟是怎么回事,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有哪些特点和风险。
比如,在交易申报方面,融资融券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融资买入申报内容具体包括: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融资融券交易专用交易单元代码、标的证券代码、买入数量、买入价格(市价申报除外)、“融资”标识及其他内容;融券卖出申报内容与融资买入有些类似,只是方向正好相反。无论融资买入还是融券卖出,申报数量都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等。
又如,在交易规则方面,按照规定,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以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入资金的,按照其与证券公司之间的约定办理,以卖券还款偿还融入资金的,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公司卖出证券,结算时卖出证券所得资金直接划转至证券公司融资专用账户。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资金,须优先偿还其融资欠款。
此外,融资融券实施细则对裸卖空、报升、保证金等交易规则也都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投资者需要在了解这些规则,做好风控及财务安排的基础上,再审慎决定是否参与。
进行双向选择
投资者在开户时,与证券公司之间还有一个双向选择的问题。一方面,证券公司可以选择客户。按照证监会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对于不满足证券公司征信要求、在该公司从事证券交易不足半年、交易结算资金未纳入第三方存管、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公司的股东、关联人,证券公司不得向其融资、融券。
另一方面,客户也可以选择是否在该证券公司开户。除了有关部门把关外,作为投资者,在开户前,也要了解拟开户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格,以免因证券公司业务受限而导致交易受限。另外,对证券公司在收费、服务等方面也要多加留意。
双向选择结束后,投资者须按有关规定与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做好操作准备
从熟悉交易规则、做好风险评估、安排财务计划,到完成双向选择,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准备工作仍未完成。接下去,投资者还要结合自身实际,谋划操作事宜,做好“三个控制”:
一是控制额度。按照规定,投资者如果投入50万元进行融资融券,按保证金比例50%、担保物折算率70%计算,可满仓买入价值120万元的股票(包括保证金买入和融资买入),风险为普通证券交易的2.4倍。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投资者用于融资融券交易的本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中的少量“闲钱”,不应一次性把全部家当都拿去充当保证金,更不宜采用贷款等方式筹款。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应本着量力而行、风险可控的原则,确定合适的投资额度。
二是控制仓位。由于融资融券交易的满仓相当于普通证券交易满仓的2.4倍,因此,除了控制投资总额外,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还应养成控制仓位的习惯,不要一下单就满仓。控制好了仓位,不仅能使交易活动做到轻松自如,而且交易起来非常主动,当判断出现失误时能随时追加担保。目前交易所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为130%。如果信用资金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且未能按期补足差额,证券公司有权启动强制平仓程序。这就需要投资者在操作时控制仓位,预留资金,以备及时“补差”。
三是控制交易。在融资融券交易中,如果判断正确,无论股市涨还是跌都能盈利。相反,假如判断失误,不仅股市下跌要亏钱,上涨也要亏钱。因此,判断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的成败。但要准确判断大盘和个股的涨跌实非易事,所以控制操作次数显得尤为关键。一般情况下,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不宜频繁进出。当大盘和个股运行方向不明时,应减少操作或不操作,只有当大盘和个股运行方向较为明确、操作胜算相对较大时,才可考虑适度出击,且不能恋战,尽可能做到速战速决。(宁波 谢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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