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议,将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00元”调整为“个人所得税起征参考点为5000元,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今年带到北京的议案中的第一条建议也是提高个调税起征点到5000元。
事实上,对于个税起征点的关注由来已久,早在一份由中国青年报与新浪网新闻中心于2008年7月联合进行的在线调查中,就有64.0%的被调查者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让中等收入人群应对物价上涨”的需求迫切,其中44.4%的人认为起征点应定在5000元。但令人遗憾的是,“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每每在撩拨了人心后,就没有了下文,变成老百姓一厢情愿的假设。
众所周知,个人所得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状况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但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过低的现实,已经让个税征收的功能定位遭遇尴尬——它实现了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却弱化甚至忽略了调节收入分配和经济的功能。按照国际惯例,个税是富人税,而非人头税:我国在1980年设置800元的起征点时,也还是符合“富人税”原则的,当时需要缴纳个税的人是仅占总人口0.01%的中国富人;时至今日,广大工薪阶层都被纳入了个税的纳税主体,这无疑弱化了个税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均贫富”功能。
其次,“全民纳税”影响内需已成共识。 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直言:“在整个的国民收入中,政府收入、企业收入的增速都超过居民收入,居民收入低,造成消费率低,提高居民收入才能提高居民的消费率。 ”我国一直是一个高储蓄率国家,民众的消费意愿不强,主要原因是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老百姓不敢花钱。而完善社保并非一日之功,在目前的状况下,减税意味着能让广大民众获得最直接的增收,是快速提振消费信心的手段。
有人担心减税会减少财政收入。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仅为6%左右,工资部分的税收又只是个人所得税中的一种,因此,减少这部分税收并不会给财政收入带来太大的影响。
当然了,个税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个税起征点也不能一增了之。据说,在个税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与地区,个税起征点已经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在德国,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比如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但可以明确的是,提高个税起征点势在必行,不能再“雷声大雨点小”,停留在年年有呼声、年年不落实的层面。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