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意识不强、在华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弱化的现象亟须得到改变。上周五,在主题为“全球战略 全球责任”的第五届跨国公司中国论坛上,来自商务部、国资委等部委的官员学者以及央企、跨国企业代表表达了上述关切。
根据国际智囊机构ACCOUNT ABILITY 2007年7月发布的《2007年责任竞争力状况》,中国的责任竞争力指数排在第87位。南非表现突出,排名28位。而在“金砖”四国中,其他三国巴西、俄罗斯、印度排名分别为56位、83位和70位。
责任竞争力指数用来测算一个经济体通过推动负责任的企业行为来提升国家竞争力的进展。
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认为,全球正在兴起和发展的强化公司责任的潮流,对中国企业是严峻的挑战。中国企业在经历硬件提升和制度创新之后,正在迎来第三次提升——以企业责任理念和道德水准为主体的软竞争力提升。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正面评价了央企近年来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作为,尤其是在此次南方雪灾中富有责任的表现。他同时表示,与国际先进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学习和提高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其中也包括如何在国际化经营的过程中,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近年来,部分跨国公司在华企业出现社会责任弱化倾向,行贿、非法避税、劳工保护不足、环保不力、涉嫌垄断等问题频频出现。这已引起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在谈及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话题时,邵宁认为,经济全球化要求一个跨国公司不仅要关注自己的盈利、资产增值和市场份额,更应关注自己对所在国家和区域的社会责任。
“在今天,很难想象一个不能很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跨国公司,会受到东道国的欢迎,会有持久的国际竞争力。”邵宁强调。
多年致力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中国区首席代表戴维斯(Gordon Dovis)表示,企业社会责任并不是一种慈善行为,而是一种审慎的风险管理方式。它本身就意味着良好的商业机遇,并且可以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利润,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全球化让利益相关者参与到企业社会责任中来,并且使之成为商业行为的必要组成部分。”戴维斯强调。
王志乐则提出,促进企业强化社会责任需要各方面协调配合。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以及媒体都应该发挥作用。
国资委今年初公布了《关于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截至目前,已有17家央企公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叶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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