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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对《尝试集》的自我评价:对作品格外自赏

2010年10月21日 11:27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胡适对《尝试集》的自我评价

  说到新文学中的诗歌创作,人们自然首先想到以“尝试”著称的开山祖胡适。胡适除去最早“尝试”新诗创作,出版新文学史上第一部新诗集《尝试集》外,还在各种文章中,不避“自夸”嫌疑地谈及自己的诗——不足之处外,优长处也常常怕人看不明白。

  一

  1919年,胡适写出一篇《谈新诗》的长文。这样的文章,不大关心诗歌创作者不易写,而胡适身居其间,要写得恰到好处,似乎也不容易。可是,胡适不仅写了,还常常将自己摆进去,这就叫读者大感兴趣了。

  说到“诗体大解放”的意义,胡适愿意以诗例来表达。“最明显的一例就是周作人君的《小河》长诗。这首诗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但是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绝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表达得出的。周君的诗太长了,不便引证,我且举我自己的一首诗作例……”说的是周作人诗的好处,例子举得却是自己诗,那么,这些颇高的评价,就完全让胡适诗作领受下来了。

  胡适举的是《应该》一诗。诗后面还有评价:“这首诗的意思神情都是旧体诗所表达不出的。别的不消说,单说‘他也许爱我,——也许还爱我’这十个字的几层意思,可是旧体诗能表得出的吗?”这话就像是说他人的作品,并且用设问句形式来加强效果。

  《谈新诗》第五节,胡适谈了自己对诗的看法,即:“凡是好诗,都是具体的;越偏向具体的,越有诗意诗味。”即使表达抽象的内容,胡适也认为“格外应该用具体的写法”。说到这里,胡适不客气,还是“举我的《老鸦》做一个‘抽象的题目用具体的写法’的例罢:

  我大清早起,/站在人家屋角上哑哑的啼。/人家讨嫌我,/说我不吉利:/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

  在文章结尾处,他有些自嘲地说:“我们徽州俗话说人自己称赞自己的是‘戏台里喝彩’。我这篇谈新诗里常引我自己的诗做例,也不知犯了多少次‘戏台里喝彩’的毛病。”胡适“明知故犯”,除去表现了“五四”一代人勇于打破传统观念的作为,同时也表现出在新诗创作上当仁不让的应有自信。

  二

  胡适那本《尝试集》出版后,受到热烈追捧同时也遭到猛烈抨击,可无论哪一面,都合力促成了诗集的畅销。不过数月,一版销售一空。书店将再版时,胡适受到鼓励,写出一篇“再版自序”。比起初版“自序”唠唠叨叨叙说学习写作之艰难过程,再版自序有了“成功”的味道。对自己的作品,也格外自赏起来:“六年(按:1917年)秋天到七年底——还只是一个自由变化的词调时期。自此以后,我的诗方才渐渐做到‘新诗’的地位。《关不住了》一首是我的‘新诗’成立的纪元……自此以后,《威权》、《乐观》、《上山》、《周岁》、《一颗遭劫的星》,都极自由,极自然,可算是我自己的‘新诗’进化的最高一步。”

  略微熟悉胡适文艺观的读者大都知道,“平淡而近自然”,是他对于文艺评价的一个重要准则。这样看来,他说自己几首诗“极自由,极自然”,那是很高的评价了。为说明这种境界,胡适还列出了自己诗的一节来举证:“热极了!/更没有一点风!/那又轻又细的马缨花须/动也不动一动!”

  经过探索,胡适认为,有时句子并非合于古人总结出的格律,可依然显得和谐,原因是其中含有“自然的音节”,也就是“近于自然的趋势”。为说明此,胡适又拿自己的诗作为例:

  “一屋里都是太阳光,/这时候爱情有点醉了,/他说,‘我是关不住的,/我要把你的心打碎了!’”“雪消了,/枯叶被春风吹跑了。”

  这一方面是胡适对自己新诗观的说明,同时亦是对辛勤耕耘成果的自赏。

  等把例子举完,胡适觉得自己又有些自夸了。尽管如此,他仍然感到自己诗作的一些好处未被人看出,有站出来自诉一番的必要:“有人说,‘你这篇再版自序又犯了你们徽州人说的戏台里喝彩的毛病,你自己说你自己哪几首诗好,哪几首诗不好,未免太不谦虚了。’这话说得也有理。但我自己也有不得已的苦心。我本来想让看戏的人自己去评判。但这四个月以来,看戏的喝的彩很有使我难为情的,我自己觉得唱工做工都不佳的地方,他们偏要大声喝彩;我自己觉得真正‘卖力气’的地方,却只有三四个真正会听戏的人叫一两声好!……‘戏台里喝彩’是很难为情的事;但是有时候,戏台里的人实在有忍不住喝彩的心境,请列位看官不要见笑。”

  1922年,《尝试集》又要出第四版了。时间流逝,胡适对自己也严格起来。在这一版将出时,他找了一班朋友对该集子进行删削。当时与鲁迅关系尚好,删削事也请了鲁迅。可这中间也有冲突,“例如《江上》,‘鲁迅’与(俞)平伯都主张删,我因为当时印象太深了,舍不得删去。”这舍不得删去的诗仅四句:“雨脚渡江来,/山头冲雾出。/雨过雾亦收,/江楼看落日。”

  鲁迅要删的理由,会不会以为形式太近旧体,而胡适也许对当时景致过于留恋了。另有一首诗《礼》,鲁迅也主张删去,可胡适“因为这诗虽是发议论,却不是抽象的发议论,所以把他保留了。”在四版自序里,胡适讲了一段动情又形象的话,来表现自己此时的心情:“我现在回头看我这五年来的诗,很像一个缠过脚后来放大了的妇人回头看他一年一年的放脚鞋样,虽然一年放大一年,年年的鞋样上总还带着缠脚时代的血腥气。我现在看这些少年诗人的新诗,也很像那缠过脚的妇人,眼里看着一班天足的女孩子们跳上跳下,心里好不妬羡!”

  三

  之后胡适大忙起来,教书,考证古籍,以文章参与社会活动,交友,甚至证婚……写诗很少了,评诗当然就更谈不上。可毕竟是新诗开山祖,他的诗不仅仍常常引人注目,还有人以此为题讨论起来。1935年,胡适发表了一首小诗:《飞行小赞》:“看尽柳州山,/看遍桂林山水,/天上不须半日,地上五千里。古人辛苦学神仙,/要守百千戒。/看我不修不练,也腾云无碍。”

  不久,在上海的陈子展在《申报》发表文章《略论“胡适之体”》。陈子展以为“胡先生……我还是劝你走走文学的路,再缩小一点范围说,还是走新诗的一条路。但我不是希望你仍走《尝试集》的那条老路,像《飞行小赞》那样的诗,似乎可以说是一条新路。”

  胡适后来知道消息,也着实有些“受宠若惊”。(胡适自语)他马上写出一篇《谈谈“胡适之体”的诗》的文章,借机再次阐述自己关于诗的观念。对于“胡适之体”,他发表了这样的看法:“‘胡适之体’只是我自己尝试了二十年的一点点小玩意儿。在民国十三年,我作我的侄儿胡思永的遗诗序,曾说:他的诗,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注意意境,第三是能剪裁,第四是有组织,有格式。如果新诗中真有胡适之派,这就是胡适之的嫡派。”从胡适的诗作看,这倒真还是其诗歌特点。

  当然,胡适说的这些特点,也不算低:“第一,说话要明白清楚……意旨不嫌深远,而言语必须明白清楚。”这是胡适评价诗歌的最基本标准。在“用材料要有剪裁”一条中,胡适又引了自己的一首短诗,作为“抓住最扼要最精彩的材料,用最简练的字句表现出来”的例证:“放也放不下,/忘也忘不了:——/刚忘了昨儿的梦,又分明看见梦里的一笑。”

  文章最后,胡适见人们不大领会他的心意,便自己站出来说:“《尝试集》的诗,我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是许多选新诗的人不肯选的。那一首的题目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夜’。”既然如此,我们也不妨来读读胡适自以为最喜欢的小诗:“老槐树的影子,/在月光的地上微晃;/枣树上还有几个干叶,时时做出一种没气力的声响。西山的秋色几回招我,不幸被我的病拖住了。那幽艳的秋天早已过去了。”

  为何胡适这么看重此诗呢?因为“这诗的意境颇近于我自己欣慕的平实淡远的意境。”

  征引此诗,说这一番话,在今天看来,胡适似乎有些无奈。原因——人们并不见得领会自己在新诗创作的苦心,自己的努力方向,故不得不自己出面,冒着被人讥为“戏台里喝彩”的尴尬,不厌其烦对自己作品指指点点。这样的结果,也就有了我们可以在胡适的文字中,钩沉到如此多他自谈自赞其诗作内容的机会。

  穆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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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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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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