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这样的精华并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自负地遴选、确定、告诉世人的。他们是在漫长的时间过程中,由无数父母、孩子、老师自发地选择出来的。
山东省教育厅近日要求各地加强对传统文化等专题教育内容的管理,遵循“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认真甄别和筛选优秀传统文化,不可不加选择地全文推荐如《弟子规》《三字经》《神童诗》等内容。
近年来,传统文化出现了微弱的复苏迹象,其中一个表现就是有家长、老师让孩子读经,背诵《弟子规》、《三字经》等传统蒙学教材。从教育内容多样化、中国文化重建这两个角度,这些努力都是可取的。
这时候,山东省教育厅却开始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对人们的努力进行限制。这个原则人们十分熟悉,看上去也很正确。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前提是有人来取,有人来去,对于这样的事业,我有两个疑问:谁有能力来“取”和“去”?
法官之所以有能力判断案件双方的是非曲直,是因为他站在当事人之外。一个人或机构宣称自己能够对传统“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那就一定意味着,他相信自己可以站在传统之外,不,应该说是在传统之上。自己高于传统,自己不受传统束缚。其实,这两者紧密相关,总之,自己跟传统无关,因而完全可以对传统中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进行理性的权衡、判断。
第二个疑问是:即便这世间真有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相信,自己具有这个取、去的能力,那么,他将按照什么样的标准进行取、去?他当然说,会按照正确的标准。问题是,他心目中的正确标准果然就是正确的标准吗?对他来说正确的标准,对于别人来说就是正确的吗?显然未必。毕竟,对于什么是精华,什么是糟粕,不同的人肯定有不同的看法。假如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相信自己是按照正确的标准选择的,那他必然假定了,他就是正确,他就是这个世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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