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于群18日介绍说,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主要有取消原有部分收费项目、限期收回出租设施、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等六方面具体举措。
文化部和财政部18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于群谈到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具体措施时指出,推进免费开放,是鼓励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提供高效、优质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上来,切实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他介绍,免费开放工作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取消原有部分收费项目。取消公共图书馆办证费、验证费、自修室使用费、电子阅览室上网费,取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存包费,限期取消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费,业余文艺骨干培训费,公益性讲座、展览收费。
二是限期收回出租设施。要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维护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的公益性质,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已挪作它用的限期收回。
三是降低非基本服务收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除基本公共服务外,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公益性服务。如公共图书馆深度参考咨询服务(为读者收集专题信息,编写参考资料,或者进行代查、代译、复印书刊资料等服务)、赔偿性收费和文化馆(站)的高端艺术培训服务等,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四是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公示免费开放内容,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以及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增强吸引力。
五是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免费开放的前期准备,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要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六是加强免费开放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免费开放的公众知晓率,吸引广大群众走进文化设施,最大限度地发挥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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