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8日电 (记者 应妮)关于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新闻发布会18日在此间文化部举行。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王家新透露,初步测算,2011年为了“三馆”全国免费开放,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18亿元。
王家新介绍,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后,其人员、公用等基本支出应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中央级美术馆、图书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统一安排。省级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所需经费应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将重点对中西部地区地市级和县级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予以补助,中、西部地区负担比例分别为50%和80%。东部地区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自行解决,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目前,确定2011年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50万元,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补助标准为20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补助标准为5万元,均高于2009年各类单位全国平均事业收入水平。初步测算,预计安排专项资金约18亿元。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于群表示,随着各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在基础设施、服务内容、管理运行等方面也承受着巨大压力,出现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供需矛盾突出。二是运行成本提高。三是管理难度加大。四是政策配套不齐。相关部门将从经费、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和解决。
他指,通过免费开放工作,将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在“三馆”免费开放基础上,将进一步研究推进文化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政策和措施。(完)
参与互动(0) | 【编辑:唐伟杰】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