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婷)昨天,中国作协官网上公布了于2月25日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其中较为显著的变化是在投票程序中“投票实行实名制”。对此,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主任胡平表示,此举有利于增强评委的责任感,有利于增加评奖的公正和透明度。
经修订的《茅盾文学奖评奖条例》中包括“评奖委员会在对参评作品阅读、讨论的基础上,经三轮投票选出不超过20部提名作品;在提名作品中经两轮投票选出不超过5部获奖作品。投票实行实名制。投票、计票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各轮获选作品篇目向社会公布”等内容。上届茅盾文学奖并未实施实名制投票,近两年业内也有不少对文学大奖在评奖中应采用实名制的呼声。对此,胡平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实名制投票有利于评委增强责任感,促进其更加认真地阅读作品,其个人意见也将更加公开,有利于增加评奖的公正和透明度。此外胡平表示,在今后的评选中,还将有扩大评委的地域性,增加其代表性;初评、终评由同一批评委进行评选,增强评委眼光的持续性,增强其对整个作品情况全面了解等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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