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长久弊病是什么?
■很多城市提出要建设 “文化强市”,最重要的支点不在于推出多少作品,而在于重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最大的文化作品,同时又是最大的文化课堂,从集体人格到审美习惯,都在那里培养。
■实证意识的缺乏,也就是科学意识的缺乏。这种倾向,使中国文化长期处于“只讲是非、不讲真假”的泥潭之中。
■中国文化对法律观念的疏淡,严重影响广大民众快速进入现代文明。
说了中国文化的建树,那也就有必要讨论一下它的弊病了。弊病是从对比中看出来的,但是,一说对比,我们最好不要以冷战逻辑来替代文化逻辑。这两年我应聘到香港一所大学担任人文学科 “奠基教授”,看到那座城市里的很多“文化人”谈的全是政治,而不是文化,这实在是一种遗憾。其实,文化的课题往往比政治的课题更长远,包括文化的弊病在内。
中国文化体量大、寿命长,弊病当然很多。我为了与前面讲的三个“道”对应,也选出了三个“弱”。
中国文化的第一个弱项,是疏于公共空间。
“公共空间”(Public Space)作为一个社会学命题是德国法兰克福学派重新阐释的,却是欧洲文化自古至今的一大亮点。中国文化对此一直比较黯然,它总是强调,上对得起社稷朝廷,下对得起家庭亲情,所谓“忠孝两全”。但是,有了忠、孝,就“全”了吗?不。在朝廷和家庭之间,有辽阔的 “公共空间”,这是中国文化的一个盲区。你看,古代一个官员坐着轿子来到了某个公共空间,前面一定有差役举出两块牌子:“肃静”、“回避”,公共空间一下子又不见了。那么,似乎只好让知识分子来关心公共空间了,但是中国文人遵守一个座右铭:“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这里边所说的“窗外”,就是公共空间,他们不予关注。他们有时也讲“天下兴亡”,但主要是指朝廷兴亡。这个毛病,与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一个重要论述对比一下就更明显了。康德说,知识分子的崇高责任,就是“敢于在一切公共空间运用理性”。
我在国外游历时经常听到外国朋友抱怨中国游客随地吐痰、高声喧哗、在旅馆大堂打牌等等低劣行为,认为没有道德。我往往会为自己的同胞辩护几句,说那个高声喧哗的农村妇女,很可能收养过两个孤儿。他们的失态,只说明他们不知道公共空间的行为规范。责任不在他们,而在中国文化。当然,这样的事说到底确实也与道德有关,那就是缺少公德。
现在,中国文化的这个缺漏只能靠我们当代人来弥补了。我认为,很多城市提出要建设“文化强市”,最重要的支点不在于推出多少作品,而在于重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最大的文化作品,同时又是最大的文化课堂,从集体人格到审美习惯,都在那里培养。
中国文化的第二个弱项,是疏于实证意识。
已故的美籍华人史学家黄仁宇教授说,中国历史最大的弊端是 “缺少数字化管理”。他故意幽默地用了一个新词汇。他特别举了明代朝廷档案《明实录》的例子,发现那里记载的数字大多很不准确,甚至极为荒谬,但从撰稿者、抄写者、审核者,到阅读者、引用者,好像都陷入了盲区。这个盲区,在中国现代有增无减。尤其是那些看上去最具有实证架势的数字,往往最难相信。什么 “三个月戡乱成功”、“亩产二十万斤”、“百分之九十五的当权派都烂掉了”等等,这些风行全国的数字有哪一个得到实证?
实证意识的缺乏,也就是科学意识的缺乏。这种倾向,使中国文化长期处于“只讲是非、不讲真假”的泥潭之中。其实,弄不清真假,哪来是非?现在让人痛心疾首的诚信失落,也与此有关。假货哪个国家都有,但对中国祸害最大;谣言哪个国家都有,但对中国伤害最深。这是因为,中国文化不具备发现虚假、抵制伪造、消除谣言的机制和程序。多年来我发现,在中国,不管什么人,只要遇到了针对自己的谣言,就无法找到文化本身的手段来破除。什么叫“文化本身的手段”?那就是不必依赖官方的澄清,也不必自杀,仅仅靠着社会上多数民众的证据意识、推理习惯,以及他们对虚假逻辑的敏感,就能让事实恢复真相。对此,中国文化完全无能为力,中国文人则很多助纣为虐,几乎所有传播较广、后果最坏的谣言,都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本来,传媒和互联网的发达可以帮助搜寻证据、克服谣言,但事实证明,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反而成了谣言的翅膀,满天飞舞。
总之,中国文化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一个奇怪的局面:造谣无责,传谣无阻;中谣无助,辟谣无路;驳谣无效,破谣无趣;老谣方去,新谣无数。由此联想到社会大局,什么时候只要有人故意造谣生事,一定会引发一场场难以控制的人文灾难。我这些年在香港,惊讶地发现那里很多文人都固执地相信直到今天汶川地震的现场还“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我怎么用亲身见闻来反驳都没有效果。对照世界上其他遭遇自然灾害的国家,救灾行动远远比不上中国,却并没有这种谣言。因此我不能不认定,这里确实隐藏着中国文化的一大毛病。
中国文化的第三个弱项,是疏于法制观念。
我不是从政治角度,而是从文化角度来论述这个问题的。中国至今最流行的文学,仍然是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在艺术手法上颇多佳笔,但在文化观念上却一定在颂扬“法外英雄”。这种英雄国外也有过,如罗宾汉、佐罗,但文化地位远没有在中国文化中那么高。在中国文化中,“好汉”总是在挑战法律,“江湖”总是要远离法律,“良民”总是在拦轿告状,“清官”总是在先斩后奏。这类“总是”还可以不断列举下去,说明中国历来的民间灵魂大多栖息在法制之外,或者飘零在边缘地带。当然,这也与中国法制历来的弊病有关。相比之下,与中国的“水浒好汉”几乎同时的“北欧海盗”,却经历了从“家族复仇”到“理性审判”的痛苦转化过程。中国的这个转化迟至现代才开始,但在文化上却一直没有真正开始。这个问题,我在《行者无疆》一书中讨论北欧海盗的那些文章,有较详细的论述。
中国文化对法律观念的疏淡,严重影响广大民众快速进入现代文明。让人担忧的是,现在有很多官员还在忙着表演离开法制程序的所谓“亲民”举动,把上访看作起诉,以调解替代审判,用金钱慰抚非法,结果,是非混淆,法律蒙尘,凶者得利,善者受损。更严重的是,不少活跃在传媒和网络上的文人还把自己的喧嚣围啄当作 “民间法庭”。其实,中外历史都证明,世间一切“民间法庭”都是对法律的最大破坏。
中国文化的弱项还有很多,我曾在香港凤凰卫视中很系统地讲过一年。但是,仅此三点已经够沉重的了。要克服,恐怕要经过好几代。
中国文化在近三十年的实质性进步
■民生文化,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思维主轴,改变了整个国家的精神重点,与以前没完没了的斗争哲学划出了时代性的界限。
■绝大多数中国人比以前更能容忍和欣赏许多异己的艺术形态,新锐的一代更愿意把创造的前沿放在熟悉和陌生之间。
■重建中国的文化精神,是靠爱,还是靠恨?我认为,中国社会沉淀的恨已经太多,好不容易迸发出了普天大爱,应该珍惜,不容糟践。
近三十年来中国文化在很多方面都有不小的进步,也产生了一些优秀作品。最近几年,文化体制改革已初有成果,电影、出版、创意产业的步子更大一点。但是,由于我对文化的定义是精神价值、生活方式、集体人格,因此不想把论述停留在现象层面。
我认为,这些年来中国文化虽然在表面上还有大量让人烦闷的惯性在延续,但往深里看,在一些基本文化观念上还是取得了重大进步——
第一,由于三十年来“注重经济建设”、“改善人民生活”的成功实践,比较充分地普及了“民生文化”。这种民生文化,已经成为当代社会的思维主轴,改变了整个国家的精神重点,与以前没完没了的斗争哲学划出了时代性的界限。以这种民生文化为坐标,过去流行的“宫廷兴亡史观”也在渐渐被“全民生态史观”所替代。目前,这种民生文化正在向更公平的分配制度、更健全的服务体系、更良好的生态环境推进。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是重大文化事件。
第二,由于改革开放,文化视野空前开拓,比较有效地普及了“多元文化”。所谓多元文化,其实也是包容文化、差异文化、对峙文化。绝大多数中国人比以前更能容忍和欣赏许多异己的艺术形态,新锐的一代更愿意把创造的前沿放在熟悉和陌生之间。这对于长期处于“大一统”传统之下的中国文化而言,实在是一大进步。与广大民众相比,倒是有些官员对多元文化的理解大为落后,仍然固守着单一的保守观念颐指气使。但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他们已经不成气候,多元文化的观念已经推向了全社会。现在,反倒是西方,对中国文化缺少理解和宽容。中国人对于西方的这种“昨日的傲慢”,也能保持着一种理解和宽容,真是难得。
第三,由于一次次全民救灾的伟大行动,在中国史无前例地普及了“生命文化”。在我看来,全中国上上下下从心底呼喊出“生命第一”的声音,这是一次非常重大的文化转型。因为类似的情景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有了“生命第一”的观念,人性、人道、人权的命题都可以一一确立,大爱、大善的行为也可以进一步发扬。显然,这是中国文化从精神上站立起来的最重要标志。大家可能已经从中国香港的报纸上看到,我在5·12汶川大地震之后,与海内外那些热衷于编织“5·12丑闻”的奇怪文人展开了激烈争论,核心问题就在于:重建中国的文化精神,是靠爱,还是靠恨?我认为,中国社会沉淀的恨已经太多,好不容易迸发出了普天大爱,应该珍惜,不容糟践。
除了这些奇怪人群之外,不少文化人对于民生文化、多元文化、生命文化的了解也落后于广大民众。这也难怪,由于以前的文化包袱太重,他们大多还沉溺于书面文化、谋臣文化、大批判文化里边,我们应该帮助他们走出昔日的泥淖。
在肯定上述实质性进步之后我们还应看到,这些进步还带有不少被动性和脆弱性,有待于大力加固和提高。例如,民生文化的加固有待于社会体制的改革,多元文化的加固有待于民主进程的推进,生命文化的加固有待于宗教精神的重建,等等。好在希望已经出现,努力有了依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