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陈建国
本报记者 陈 璐
“我们衷心希望不久的将来,在世界各地不仅能看到中国制造的衣服、鞋子,也能经常在纽约、巴黎、东京等地,看到外国人排长队买票看中国的电影、文艺演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期待中国的优秀文化走向全世界,期待中国文化产品的出口,成为创汇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陈建国说。在2011年3月3日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陈建国以“中国文化走出去”为主题提出了提案,并对中国文化产品如何“走出去”发表了自己的建议。3月8日,结束了一天的会议议程后,陈建国委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中国经济的发展为文化产品的出口和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供了良好契机,如何把握这一契机,使文化产品出口日益扩大,打造知名文化品牌,提高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一直以来大家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对此,陈建国认为,要保证出口文化产品的质量和规模,特别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而且这些支持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落到实处。他以河南一所武术学校为例说,这所学校的学生表演非常精彩,如果将来做成舞台剧推出国门,肯定大受欢迎。但遗憾的是,对他们的设计和包装受到资金匮乏的严重制约。“如果确实存在困难,政府也可以采取在某项文化产品获得成功后,给予相应的补偿和奖励的方式,这对于文化产业来说是一种很大的鼓励。此外,政府应集中引导和扶持一批有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文化企业,使这些文化企业能够打造出更多优秀的文化精品力作。
提到文化精品力作,陈建国认为这是实现中国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关键。他说,中国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历史积淀,这是打造文化精品力作的依托。同时,文化精品力作除了要以中华文化中的优秀、精粹为创作核心,还要适应外国人的欣赏习惯、能够与当地文化相交融。例如,去年由中外名人文化产业集团组织的哈辉新雅乐演出、两年前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的舞剧《红楼梦》在国外都很受欢迎,就是因为适应了外国人的接受方式。
通过和其他与会代表的讨论,陈建国还对文化“走出去”提出了一些更具体的建议。首先,希望能由国务院协调成立一个专门负责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机构,专门负责文化产品出口事务;其次,建议文化部、商务部、科技部、教育部等多部委相联合、相沟通,统一制定文化产品的出口政策,集中协调、审核、监管国家给予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另外,鉴于驻外使馆在国外拥有丰富的资源,陈建国还建议由国务院把支持文化产品出口的工作,通过外交部作为任务下达给各驻外大使馆,要求各大使馆与国内文化部门协调合作,配合国内的有关机构开展中国文化精品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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