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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我们为何对酒井法子如此宽容

2011年04月13日 15:06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本明星酒井法子,也是很多中国观众的偶像。不过,生于1971年的酒井法子,近年来演艺事业早已走下坡路。2009年8月,她身陷涉毒案,最终被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三年执行,在日本已经成为名誉扫地的“末代玉女”。尽管如此,酒井法子却在日本发生大地震之际,应“相关部门”的邀请,以“禁毒大使”的身份进行了为期4天的中国之行,前往禁毒中心、孤儿院、敬老院等地,进行慈善慰问活动。粉丝夹道欢迎,媒体热烈报道,鲜花掌声不断……在本国备感压抑的酒井法子重新找到了超级明星的感觉,她的中国之行也俨然成了“阳光之旅”。

  上世纪80年代后期,酒井法子成为日本歌坛上最璀璨的明星,她主演的日剧《同一屋檐下》《星之金币》风靡中国,她演唱的主题歌迷倒了众多中国歌迷,成为无数中国观众心中的超级偶像。因而,酒井法子的此次中国之行,似乎唤醒了“中国粉丝的集体回忆”。不过,吸毒事发蛰伏一年多后,酒井法子的中国“爱心之旅”,有指不但酬劳可观,更在“有力人士”协助下部署复出。日本传媒人士更是爆料,指酒井此行非纯为行善,其真正目的是帮自己重塑形象,以助今后再闯演艺界。

  作为吸毒者,而且还是“戴罪之身”,有没有资格成为“禁毒志愿者”乃至“禁毒大使”?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玩味的问题。尽管我们不否认“反面典型”的积极意义,更不否认“改过自新”者的示范作用。不过,酒井法子此次担任“禁毒大使”,让人似乎产生了“以毒攻毒”的感觉,反面典型完全被塑造成了正面形象。照这个逻辑下去,曾经吸毒的明星如谢东、罗琦等,都有本钱做禁毒大使,那些吹黑哨的“足坛名哨”们,也不妨可以到电视台大谈特谈足球规则。也有人为酒井法子开脱,认为这叫“现身说法”。不过,知情人曝,现在酒井还处于戒毒康复治疗阶段,定期地去医院复诊,服用精神安定剂,还远未能称作“戒毒成功”,更谈不上有什么“励志”作用。因而,酒井法子担任“禁毒大使”,不管怎么样,这其中都隐藏着很难“摆平”的逻辑困境。尽管如此,酒井法子还是成功地完成了“使命”,受到了热烈欢迎。有人说,中国人太宽容了,也有人说,中国人太“大大咧咧”了,更多人说,这是因为酒井法子在中国的影响太大了。尽管如此,还是让人不安,中国是最讲“原则”的国家,为何在这样的问题上,原则却显得如此模糊乃至暧昧呢?

  酒井法子吸毒事发后,在日本各个方面受到了指责和限制。因为仍在服缓刑中,酒井至今不能在日本接工作,“不允许上镜”。去年12月出版的吸毒告白自传《赎罪》,“印刷了5万部,结果只售出1万部左右”。各种复出的计划和活动,都受到了抵制,就是一部宣传片中打网球的造型也遭到日本媒体的奚落。此次她的中国之行,更是备受日本媒体质疑,现在全日本都专注于东北地区的救灾抢险中,“如果酒井真的如她自己所言的那样希望通过行善来赎罪的话,应该是选择先留在自己的国家到宫城、福岛等重灾区去默默地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志愿者,而不是打着公益的名义在异国如此‘喧哗’(高调亮相)”。尽管,这些指责和限制有的似乎显得比较苛刻,不过,这些也从一个侧面提醒我们,应该怎样从更高的要求上来约束一个明星的责任与义务。

  从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酒井法子的中国之行,其实就是一个娱乐活动,也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娱乐圈的生态。有人说,目前,中国的娱乐生态已经到了泥沙俱下的地步,无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只要有策划,只要有炒作,什么“奇迹”都可以发生,芙蓉姐姐、凤姐能够呼风唤雨,马诺、干露露能够如鱼得水,在娱乐至死、金钱至上的逻辑支撑下,无论上演什么样的娱乐事件都不会让人奇怪,充分体现了文化审美上的庸俗化与碎片化。在这样的背景下,酒井法子中国之行受到如此礼遇,恐怕就不值得“大惊小怪”了。

  贾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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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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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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