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一篇署名文章 母亲先打赢官司拿到10万 儿子再起诉获赔2万
毕淑敏母子 “接力”告赢《知音》
(记者 王巍)因同一篇描写毕淑敏与儿子之间故事的文章,毕淑敏告赢《知音》后,其儿子芦淼再次打赢官司。记者今日获悉,一中院终审判决《知音》杂志赔偿芦淼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2009年4月上半月版的《知音》,刊登了署名为毕淑敏的文章《毕淑敏母子环游世界114天:眺望更高远的人生》,随文还刊发了毕淑敏与儿子的合影作为插图。
毕淑敏称,该文并不是自己写的,文中有多处失实描述,以她的口吻负面评价其儿子,严重影响了她与家人的正常生活。
据此,毕淑敏要求该杂志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各种损失40.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文确实不是毕淑敏撰写,判决《知音》杂志赔偿毕淑敏10万元,该笔赔偿现已支付。
2010年2月,因为同一篇文章,毕淑敏的儿子芦淼再次起诉《知音》杂志。他认为文中存在大量歪曲事实和杜撰的情节描述,且未经许可擅自披露了他的单位等个人信息,给他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
鉴于在心理上也受到了伤害,芦淼向《知音》杂志索赔10万元。
《知音》杂志的代理人认为,此举是一种恶意诉讼,毕淑敏和其子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两者是母子关系,纠纷也是因同一篇文章而起。
该代理人认为,在毕淑敏胜诉的那起官司中,法院已经衡量了文章内容涉及母子两人的因素,判决的金额也已经涵盖了对母子二人的赔偿。毕淑敏的儿子不应就同一事件再次提起索赔。
一审法院判决,《知音》杂志对芦淼作出字数不少于100字的道歉,并赔偿芦淼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宣判后《知音》杂志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毕淑敏与芦淼虽为母子关系,但在人格权上相互独立,被侵权方有各自独立的赔偿请求权。
鉴于该文的不实内容主要是对作家毕淑敏造成的,法院在考量精神损害和经济利益等各方面因素后,酌情判定《知音》杂志赔偿芦淼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