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如在庭上时常表现得很激动。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昨天,季羡林故居被盗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审,庭审进行了一天。季老秘书的干女儿王如与男管家方咸如被控破窗盗走季老书籍、铜像等物品,价值300余万元。但是,两人当庭否认罪名,两人律师做无罪辩护。王如当庭喊冤说,“我是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完成季老遗愿。”
作为季羡林先生的独子,季承并未出现在昨日的庭审现场,而是委托了朋友前去旁听。庭审后,季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干女儿庭审很激动
昨天10点半,季羡林故居被盗案的两名被告人王如、方咸如被押进法庭。看到有众多媒体前来,48岁的王如面露微笑,走路的姿势有如模特。据了解,王如在开庭前,因为情绪激动而被法官安抚,她还拒绝在上庭时穿着刑事被告人的“橘红色号服”。
据北京市一分检指控,被告人方咸如在王如唆使之下,于2009年12月15日20时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位于北京大学的季羡林故居内,秘密窃取各种书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333万余元。王如在得知被害人季承报案后,又伙同方咸如将所盗财物转移至他处藏匿。两人作案后被查获归案,被盗物品已追回并发还。
开庭伊始,被告人王如说,“起诉书说我身份是无业与事实不符。在我看来身份不重要,但检方起诉我是盗窃,我有意见,这关乎我一生的清白。”王如还说,“我原来叫王茹,是季老帮我改的名字。”
公诉人对王如的讯问,从说明其身份开始。王如介绍自己是研究生学历,是一所高校的副教授,在北大做访问学者。她还说自己做过记者,是季老信任的“御用记者”,是季老信任的晚辈。王如当庭喊冤,她说“我是遭人陷害的”。
谈起与季羡林的关系时,王如说,她的干妈李玉洁是季老的秘书兼助理,李玉洁生病后,季老让她代李玉洁工作,成为季羡林基金会的秘书长助理。
辩解破窗而入是学季老
按照王如的说法,季老成立季羡林基金会的宗旨是“纵有家财万贯,也不留给家人,而是回报社会”。她说,事发当晚,她让方咸如回季羡林故居,帮她取个人物品。由于当时住在房子里的季承的亲戚不在,她找人砸碎玻璃,让方咸如破窗进屋。
对于破窗入室的行为,王如不以为然。她向法庭解释说:“季老生前这样做过,这是季老开辟的一条特殊‘门扇’,季老的很多行为都不同于常人。”
王如说,方咸如进屋后发现满屋狼藉,季老的保险柜被撬,季老上亿的财物被盗,方咸如打电话告诉她故居被盗的情况。“我怀疑是季承偷走了季老捐给北大的财产,为了保护剩下的物品,我们才转移了这些财产。”王如说。她承认,季承报案后,她把被盗物品转移了多次。“我不管怎么转移,都会保证书籍完好无损,最后完璧归赵。”王如表示。在最后陈述中,王如起身高声说:“即使获刑,我也是为了保护季老的遗产,也在所不惜。”
男管家抖出安置费纠纷
作为季老故居的原管家,被告人方咸如表示不认罪。方咸如来自安徽农村。“我听领导(指王如)的安排,才搬走故居里的物品。”他供述说,自己是个打工的,王如说这事不用他承担责任。
方咸如主要负责季老日常生活及收发信件等事务性工作。他说,季老生前,季承让他交出钥匙,他给老爷子打电话请示,最终没交出钥匙。“季承换了锁,我没有钥匙。”方咸如说,案发时他除了帮王如取东西,还要取回自己的衣物。
公诉人说,方咸如曾经说他与季承有纠纷,自己搬东西是为了向季承要回安置费。方咸如说:“老爷子生前要给我安置费,但没有说具体数。”方咸如说,季老去世后,季承将他解雇,但并未给他安置费,还拖欠他几个月的工资。对此,王如说,季承对她很尊敬,两人没有矛盾,但是季承拖欠方咸如工资,这让她不愿与季承为伍。
晨报记者 武新
■庭审焦点
焦点一:被盗财产归谁所有?
在举证阶段,北京市一分检贾检察官出具了北大网站消息和北大书面说明。贾检察官介绍说,北大在案发第二天在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季羡林故居中的物品为季羡林遗物,不归北大保管。
王如的辩护人认为,季老去世前已对自己的财产做出处置,他将财产捐赠给北大,写有赠与协议,所以季老没有遗产,财产归北大所有。
公诉人却认为,就是因为季羡林故居里的东西没有交付给北大,这些财产的归属还没完全确认,北大征得季老同意,将书籍等物品交与其儿子季承所有。王如就以个人方式搬走东西,是不合法的。
焦点二:转移财产是否构成盗窃罪?
贾检察官宣读王如此前供述,王如曾说她搬走东西的目的之一,是为了让季承给方咸如安置费及拖欠的工资。贾检察官认为,被告人王如、方咸如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贾检察官还表示,两被告人做出辩解,无论是作为纠纷谈判的筹码,还是为了所谓的保护财产,都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
公诉人建议说,由于他们盗窃数额巨大,量刑在10年以上,但法院可以考虑本案的特殊性,可以对他们不要按照数额巨大处罚。
王如、方咸如各自的辩护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王如的辩护律师说,王如没有想将季老的物品占为己有,她是为了防止季承拿走这些东西。当时王如已被李玉洁推荐为下任基金会秘书长,王如转移季老藏书、照片、铜像时,她是在履行基金会的职责。王如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焦点三:6张字条是否为季老所写?
季承提供了6份季老的字条,证明父亲让他全权处理自己的事宜。公诉人说,季老的捐赠协议是在2001年写的,相当于季老的遗嘱,季承提供的字条是季老2008年后写的,遗嘱的效力应该以后面写的为准。
王如当庭对这些字条提出质疑。她说,“这是季承个人伪造的,不是季老亲笔所写的。”她请求法院对笔迹做鉴定。但公诉人表示,由于缺乏同期样本对照,警方无法对季承提供的6份字条进行笔迹鉴定。
王如的辩护人表示,由于对笔迹进行鉴定,6张字条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王如说她保存了季老同期书写的文字样本,愿配合鉴定。
■对话季承
谈案件 “我从善心出发,不向他们索赔”
记者:您为什么不去旁听盗窃案?
季承:这个案件很简单,我让朋友去听了,我自己不愿见那两个人(指方咸如、王如)。
记者:这起盗窃案造成什么损失?
季承:方咸如和王如盗走的主要是古籍,被盗物品总计330多万元。现在被盗物品被追回了,我家基本上没什么损失。
记者:您会向两名被告人提出民事索赔吗?
季承:他们的罪很重,可能要判20年,我从善心出发,不会向他们索赔。
谈故人 “没听父亲说过安置费”
记者:您以前与两名被告人接触过吗?
季承:王如是季羡林前秘书的干女儿,方咸如原是男管家。我跟他们接触过。
记者:您怎么看王如?
季承:王如开始表现出对北大、李玉洁的不满,像是在“主持正义”。王如对我说,你们家的东西,北大应该还给你,还说我是受害者。可是季老去世后,王如变了,她说父亲是我害死的。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记者:方咸如是个什么样的人?
季承:方咸如不懂是非,脑子一根筋,他不听我的话,结果吃了亏。我没有季老家的钥匙,就让方咸如配钥匙给我。方咸如没有做,我请示了父亲换了锁和钥匙。他进不来就跟着王如行窃。
记者:是否存在安置费纠纷?
季承:方咸如自己说他有安置费,但是我不知道此事,我也没听父亲说过。
谈遗产 “北大还没退还季老字画”
记者:季老故居现在情况如何?
季承:房子已还给北大了,我把房子里的书籍等物品运走,放在别的地方保管。
记者:季老的遗产有多少,准备如何处置?
季承:季老留下的遗产主要是几百幅古字画,价值大约有上亿元。这些字画捐给了北大。季老的遗产将由我和外甥一起商量处置。
记者:季老将古字画捐给北大,北大同意退还给您了吗?
季承:季老去世之后,我多次找北大,但是北大没有退还古字画。我认为,季老当年的捐赠不合法,季老没有考虑到故去母亲的那份遗产。我和外甥对季老捐出全部物品有异议,季老对北大说不捐了。北大当着季老的面答应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