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是不要水分的”
正如周恩来事先所虑,为刘青山、张子善讲情的人确实出现了;而毛泽东也的确如他所说,“不准”。
据薄一波回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下达之前,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经毛泽东批示,由《人民日报》公之于众,两人将被处以极刑的消息也早已传开。全党、全国为之震动。
这时,一位革命时期刘青山、张子善的老领导、时任天津市委主要负责人的老革命找到了薄一波。他对薄一波说,刘、张错误严重,罪有应得,当判重刑,但考虑到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在干部中影响较大,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说说,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
毛泽东在听了薄一波转述的意见后,沉思了一会儿,对薄一波说了这样几句话:“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两百个、两千个、两万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对此,薄一波在《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一书中写道:“由此可见毛主席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所下的决心和所做的深思熟虑,他当时的心思完全倾注在如何维护党的事业上面,如何更好地挽救犯错误干部的多数上面,如何更有效地防止干部队伍的腐化上面。严惩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定的果断作出,实际上是再一次用行动向全社会表明,我们党决不会做李自成!绝不会放任腐败现象滋长下去!绝不会让千千万万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江山变颜色!”
1952年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十五。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
会场中,涌进了2万余名保定当地的干部群众。会场外,河北省委通过广播,现场直播了公审大会,几百万干部群众听到了正义的审判。
此前一天晚上,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孙光瑞到看守所,与刘青山、张子善做最后一次谈话,向他们传达了“死刑,立即执行”的最后判决。孙光瑞询问两人,还有什么话要讲。
“拿我作个典型吧,处理算了,在历史上说也有用。”这是刘青山的遗言。
“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这是张子善的遗言。
公审大会于当日正午12时开始。经过必要的庭审程序,下午1时30分,河北省人民法院院长宋志毅宣读审判书,刘青山、张子善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两声枪响,炸响如惊雷,宣示着中国共产党对贪污腐败绝不容忍、毫不姑息的态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保持党性、维护纯洁的决心。
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在一版显要位置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这篇报道的出炉,当时还发生了一个插曲。
案发前,刘青山刚出席了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他还当选了常务理事,《人民日报》曾有报道。可没过多久,《人民日报》又要发表刘青山被处决的消息,报社曾担心在国际上产生不好的影响。一位报社领导建议,把刘青山的“青”加上三点水,写成“刘清山”,让人以为这是两个人。
这件事没人敢自专,一直请示到了毛泽东那里。毛泽东干脆地说:“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此后,毛泽东谈到处理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件时还曾说过:“对于这样的叛徒和蛀虫,有多少就必须清除多少。清除了他们,不是党的损失,而是党的胜利,不是降低了党的威信,而是提高了党的威信。”
刘青山、张子善贪腐案件的发生和处理,直接推动了全国性“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兴起和深入发展,掀起了共和国历史上第一场反腐肃贪风暴。
发生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身上的腐化变质案件,让全党进一步认识到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紧迫性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性。刘青山、张子善被执行枪决两个月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出台。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惩治贪污腐败的法律条例。
刘青山、张子善案件,自此成为教育全党的典型案例。直到今天,枪毙刘青山、张子善的两声枪响,依然警钟般振聋发聩,引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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