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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曾诉郭庆祥侵权案一审判决 范曾胜诉获赔7万

2011年06月14日 08:5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画家范曾诉收藏家郭庆祥侵犯名誉权案一审判决

  范曾胜诉获赔7万

  (记者李健亚)画家范曾诉收藏家郭庆祥侵犯名誉权,索赔500万一案有了新进展。日前,该案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范曾赢得官司,法院要求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昨日,郭庆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维护艺术批评权利将上诉。而范曾方面也表示赔偿的7万元与诉讼请求有一定差距,还在考虑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范曾赢得一审

  去年,上海《文汇报》刊登收藏家郭庆祥、美术评论家谢春彦的文章,文中不点名批评了书画界存在的“流水作画”现象。著名画家范曾认为该文章批评的就是他本人,遂将两人及其《文汇报》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520万元的精神损失,其中要求郭庆祥本人赔偿500万元。该案于今年4月22日在北京昌平区法院正式审理。近日,昌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要求郭庆祥向原告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同时驳回了要求文汇集团承担侵权责任的请求。

  昌平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指出,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郭庆祥的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同时,因郭庆祥曾收藏范曾的作品,二人是交易双方,交易行为之中存在商业利益,因此不能认定郭庆祥称其文章为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

  郭庆祥表示将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昨日郭庆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依然认为自己所写文章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范畴,为了维护艺术批评的权利,自己会继续上诉,“正常的文艺批评与名誉侵权之间本来就泾渭分明。文艺评论只唱赞歌,不谈问题,我们还要文艺批评干什么,只要‘吹鼓手’就行了。”

  而范曾的代理律师李景芳则告诉记者,赔偿的7万元与诉讼请求有一定差距,目前还在考虑下一步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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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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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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