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案引发法律新闻界专家热议
文艺批评为何变成名誉侵权
(驻京记者/陈祥蕉)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范曾诉郭庆祥侵害名誉权案一审判决研讨会”日前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议围绕“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界限”主题展开论述。与会专家认为郭庆祥发表在《文汇报》上的文章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没有刻意捏造事实,没有诽谤、贬低范曾,因此不构成名誉侵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姚辉、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展江、艺术评论家陈传席、艺术批评家朱其等近20位来自法律界、艺术界的专家发表对范郭官司的意见。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兼职教授王松苗认为,评论侵权有两种形式,第一看有没有诽谤,基本事实是不是属实;第二看有没有侮辱,看这个评论是不是公正。第一个要有对象,第二个要有观点。就郭庆祥的文章来看,没有诽谤,也没有侮辱。
展江说,郭庆祥文章中用的所谓贬损性言词“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其实数量也不多,程度也是非常轻的。展江说:“文艺批评往往都有贬损性,这个度该如何把握?是不是带有‘才能平平’、‘逞能’这样字眼的评论都是侵权?这样一来哪个评论家还敢说真话?”艺术批评家朱其也认为郭庆祥的文章属于正常的文艺批评,希望范曾度量大一点,因为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是不怕别人骂的。会上专家都呼吁各界给文艺批评营造良好的环境与氛围。
不过范曾代理人李景芳对专家说法并不认可,他说郭庆祥文章是否构成侵权并不是某人说了算:“文艺批评也是有度的,不能打着文艺批评的幌子去贬损人、打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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