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郭敬明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
《文学报》第二期《新批评》重磅推出的是《“郭敬明现象”四人谈》。“四人谈”对郭敬明的文学创作提出了“全方位”的批评,对郭的作品抄袭、模仿、为何又畅销的奇怪现象进行了探讨。“四人谈”的三篇大作拜读之后,有一种畅快淋漓之感。窃以为,倘若文学批评人士,倘若文学报刊,都如此担当起批评的责任,那么我们的文学园地恐怕不会出现“郭敬明现象”。
为什么会产生“郭敬明现象”呢?四位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丛治辰在《消费时代的“怪兽”———读郭敬明〈爵迹〉》里一针见血地指出:“郭敬明的写作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创作,而是现代消费社会文化产业链条中的一环……”我认为,这是产生“郭敬明现象”的根本原因。可惜的是丛先生没有做更深入的分析。
诚然,“郭敬明的成功并不是偶然,而是凭借个人努力,并借助网络时代的“顺风车”而获取的。”“他的类似《幻城》之类的充满魔幻和漫画风格的文本,更能够让读者兴奋,并找到共鸣。”但是抄袭、模仿的郭敬明为啥能够畅销的根本点不在这里,而是在郭敬明“是现代消费社会文化产业链条中的一环”。
2003年,在郭敬明因为抄袭被庄羽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后,《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者却发表了一条声明,说:“我们相信我们的作者,我们也决不无端猜疑任何人。”当法院判决郭抄袭成立后,出版者的一位工作人员又说,“每个作者和XX文艺出版社签订的合同上有一条规定,如果作者书籍内容有抄袭情况与XX文艺出版社无关。”而之后中国作协接收有抄袭污点的郭为会员,出版社与他亲密合作,连《人民文学》《收获》等文学杂志也向他伸出橄榄枝,不惜拿出宝贵的篇幅发表其小说。这些情形,让人甚是觉得怪异。
抄袭与盗窃无异。它是违法行为,是品质上的污点。不说国外,就是在国内,哪怕是身为中国作协会员的抄袭者,也会因此“身败名裂”,在文坛上销声匿迹。为什么郭敬明可以不但不“死”,反倒“兴旺发达”?从以上各方对郭的态度就可以将其原因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这就是:郭敬明是消费文化产业中的一个具有市场价值的品牌,出版社、杂志社、经纪人、关系评论者或是受托的评论者等等能从郭敬明那儿获取利益,赚得真金白银。而年轻读者、也就是“小四粉丝”们能够从郭那里获得文化消费。他们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消费文化产业利益链,各自都是其中的一环,且环环相扣,缺一不可。因此,郭敬明即便抄袭、模仿,他的作品也能畅销无阻了。
“郭敬明现象”不是什么好现象。不客气地说,他写出的小说尽管很能卖钱,但是他的小说只是即时性的一次性消费品。他的小说根本不能给读者以文学滋养。他的小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我国文学事业的破坏。而且更重要的在于他在青年一代做人上的影响,即只要能赚钱赚大钱就行了,管它是用什么手段获取的,管它对社会对公众是否有益,因此,文学批评者、文学期刊有必要对“郭敬明现象”进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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