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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法华寺冠名权险遭拍卖 佛门净地却闻商业喧哗

2011年07月15日 08:13 来源:文汇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一场以法华寺冠名权为拍品的“中国首场寺庙冠名权拍卖会”被杭州有关主管部门叫停,事件将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北高峰北侧的这座千年古刹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法华寺与灵隐寺分处一峰南北两面,始建于东晋年间,“文革”期间不幸被毁。1999年经浙江省佛教协会和原东岳村委会(现东岳社区)筹资复建。重修后的法华寺是杭州西部一个重要的佛教活动场所。

    擅自拍卖法华寺实属非法

  法华寺管理委员会主任葛德钜表示,这次拍卖法华寺本身不会卷进商业中。只是对法华书院和法华养生堂的两项冠名拍卖。据悉,法华书院是法华寺下设机构,而葛德钜正是杭州法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2006年,他被聘做法华寺管委会主任。

  葛称,法华寺每年的支出大概要400多万元,因为法华寺不收门票,又没有国家拨款,按照协议,收到的善款30%归社区,70%归管委会,往往只够寺内人员生活费用,寺庙维护翻修的费用都要管委会自己筹措。而他名下有好几家公司,每年都拿出一部分盈利贴补寺庙。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东岳社区党委书记胡建民认为,“法华寺由东岳社区出资重建,管理权归社区居委会,葛德钜只是居委会聘请的一个管理人员。“这次拍卖没经过社区同意,完全是非法的。”

  杭州市西湖区民族宗教局局长蔡茜表示,“目前登记在案的法华寺管委会主任是留下街道东岳社区的胡建民,备案登记信息里没有葛德钜这个人。即便中间曾有过管委会人员变更,没有报批宗教管理部门备案,就视为无效。”

    不得利用宗教场所从事经济活动

  去年年底,东岳社区的居民们听说葛德钜以法华养生的名义开了一家公司,社区居委会觉得这样有损寺庙声誉,便向工商部门提出异议。但是,工商局认为,以“法华”为名注册商标是允许的。葛德钜称,前几年法华寺在维修祖师塔时,发现了刻在石板上的“千年秘方”。他认为这个秘方能治“三高”、偏头痛、妇科病、口腔溃疡等多种病症。法华系列养生产品正在申请国家专利,但产品尚未投入正式生产,只是以赠品的方式提供给少部分人群。

  蔡茜认为,葛德钜自称注册的“法华”商标,目前还在申报过程中,正式生效要两年以后,他现在仅仅处于申报阶段,就进行商业活动本身就是违法的。因为国家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场所从事经济活动。目前,民宗、工商以及法华寺属地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已经着手展开调查,如果发现其有利用法华寺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将坚决依法查处。

    法华寺冠名权拍卖违反规定

  对此,网友“燕山之石”很气愤:“难道什么都要商业化,就连千年古刹都不能幸免了吗?这分明是靠佛敛财,利用佛教为自己谋利益,哪能说是一片真心、善心?”网友“武昌鱼刺”认为:“‘十方善士’建的寺院,已经沦为‘商业寺院’,一些人借着‘千年佛教古寺’炒作自己罢了。”

  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严业周律师认为,法华寺冠名权拍卖违反了《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的第十七条,即未经宗教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宗教活动场所的称谓作为商标、商号。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王磊认为,根据《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以自养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据此,法华寺有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提是“以自养为目的”。但是,从葛德钜的行为看,其拍卖法华寺冠名权的行为似乎并不符合“以自养为目的”的规定。

  本报通讯员 吴禄婵 (本报杭州7月14日专电)

  本期策划: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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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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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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