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曾批评不得吗
詹国枢
前不久,中国文化界出了一新闻,有人在报纸上不点名地批评范曾,被范曾告上法庭。法庭一审宣判,批评者行为属于“人身攻击”,必须“书面道歉”,赔偿人民币7万元。
批评者当然不服,非常不服,已经请了律师,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
批评者郭庆祥,国内某收藏机构老板,兼任大连万达集团企业文化负责人。去年5月26日,郭庆祥在上海《文汇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的署名文章,不点名地批评“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说此人“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就是这些话语,被法庭认定为“贬损性语言”,构成了对范曾的“人身攻击”。
其实,郭庆祥和范曾,原本是老朋友。早在1995年,郭庆祥就曾经掏出200多万元,买下范曾的200幅画,解了范曾手头拮据之急。此后,二人因种种原因渐行渐远。此番郭庆祥之所以对范曾提出批评,主要是认为范曾所画的不少画作,是“流水线作业”弄出来的,这样做要不得,有违绘画规矩和道德,是对消费者的不公平。
或问,国画也可以“流水线作业”吗?当然可以,范曾就是这么干的。当然,所谓“流水线作业”,并非开家工厂,请批工人,搞一条流水线。不是这样,而是由画家本人亲自操刀,将若干宣纸,比如10张8张吧,钉于墙上,第一步,先画眼睛,那就10张8张都画眼睛。接着,再画鼻子,如法炮制,画若干鼻子……就这么着,若干张同样大小、同一形象、同一内容、同一风格的国画制作完毕,大功告成矣。
流水线制作出来的国画,会有人愿意买吗?当然会有。不但有人买,而且俏得很呢,一张得掏好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人民帀呢!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这是范曾先生——当今中国大名鼎鼎的国画大师的亲笔画哪!几十万元,并不算贵,不信您再保存十年二十年,到拍卖行一拍,弄个一两百万那是小菜一碟!
当今中国绘画界,范曾先生还真是牛,真是了得。多年以前,赵忠祥曾对范曾有一专访,谈起画家评价,范曾认为,“画分九品:可分为正六品与负三品。一品,谓之画家,作品赏心悦目。二品,谓之名家,作品蔚然成风。三品,谓之大家,作品继往开来。四品,已成大师,凤毛麟角。五品,谓之巨匠,五百年出一位。六品,可称魔鬼,从未看到。”赵忠祥问:“您属于几品呢?”范曾笑道:“我是坐四望五,以待来日。”
好家伙,“大师”帽子早已戴稳,马上就要成“巨匠”了!范先生可真自信得可以!不过谁叫人家有这个资本呢?一张画动不动就卖几十上百万元,当今中国国画界,能有几人?时下到处都在搞市场经济,好汉不好汉,市场说了算!
话说至此,范曾这样的国画“大师”,就真的批评不得吗?当然不是!对某一画家的作品质量发表一点不同看法,乃至对画家本人有些不敬之词,我看都很正常,也要允许。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只要不属于人身攻击,说几句不大恭敬的话,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大师已然称雄中国,扬名世界,属于名副其实一公众人物了,那就免不了被民众百姓们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嘛。您得有这个雅量,也须有这个思想准备,宠辱不惊,豁达宽容,宰相肚里能撑船,这也才算得上真正的大师吧?
当然,最终郭庆祥是否会因为这篇文章而构成对范曾的“人身攻击”和“贬损”,是否必须“书面道歉”并作出赔偿,还得留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判决。道歉不道歉,赔偿不赔偿,看起来似乎小事一桩,但往开了说,这可是事关文艺批评究竟要不要搞、到底应该如何搞的大事情。我们且少安勿躁,等着结果出来吧。
全国政协委员、人民日报海外版原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