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0年5月26日,上海《文汇报》鉴藏版“争鸣”专栏发表郭庆祥署名文章《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以下简称“郭文”)。该文中,郭庆祥不点名批评,“一位经常在电视、报纸上大谈哲学国学、古典文学、书画艺术的所谓的大红大紫的书画名家”,称此人“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等。
四个月后,范曾以名誉被侵害为由将郭庆祥和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一并告上法庭。范曾诉称,被告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地随意贬损原告名誉,侮辱原告人格,导致原告的社会评价下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已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严重侵害,并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痛苦。要求判令被告在《文汇报》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判令第一被告赔偿原告名誉精神损失费500万元。
2011年6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名誉权纠纷案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郭庆祥名誉侵害成立:“‘郭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的评价,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此外,法院判决《文汇报》名誉侵权责任不成立,但“对刊载的文章未严格审查,存在一定过失”。一审判决后,郭庆祥当即宣布上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虽被判不存在侵权,但认为判决结果是错误的,也向法院提交了上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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