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0日电(记者 孙亭文)新疆文化厅副厅长徐锐军10日表示,针对新疆艺术表演团体面临的实际困难,新疆党委、政府以战略眼光和全局视角,集中力量为文化部门解决困扰多年的重大问题,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建立政府购买演出机制,目的是鼓励基层艺术表演团体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各族群众的公益性演出,主要办法就是对承担公益性演出任务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给予补助。“5年里政府购买演出将超过1亿多元。”
当日,新疆文化厅举行“新疆建立政府购买演出机制加大文化惠民服务情况”通报会。徐锐军称,补助的基本原则是,新疆各地区、县市要在维持当地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已有的演出场次不减、经费保障渠道不变、演出经费不减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演出,对超过自治区规定演出场次的地、县两级艺术表演团体进行补助。补助办法自实行起执行5年,期间增人不增资,补助标准不变。
据介绍,补助的具体标准是,40人以下的县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0万元,40人以上的每团每年25万元,地级艺术表演团体每团每年25万元。同时,新疆在其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中也将实行政府实价购买演出,根据艺术类别和演出规模支付演出补助。
根据新疆党委和政府的要求,2011年将向地县两级艺术表演团体全额发放演出补助,同时新疆文化厅正在积极制定考核办法,自2012年开始根据考核办法发放演出补助。考核的主要依据是公益性演出场次,对于完成规定演出场次的艺术表演团体将全额发放演出补助,对于未完成场次要求的团体酌情扣减演出补助,并将扣减下来的资金全部以奖励的形式补助给公益性演出场次高、演出工作突出的团体。
据悉,基层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在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也面临了诸多困难,主要是受经费制约,演出中积累的问题逐年增多,有的已经开始影响到自身的发展,影响了文化惠民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新疆阿勒泰地区歌舞团党组书记朱义双表示,政府购买演出机制是一项文艺惠民的政策,对下基层参加演出的文艺演员们是一种很好的鼓励。阿勒泰地区乡镇多在山区,路途遥远,以前下基层演出不敢走太远,费用太高,歌舞团没有能力承担费用。而且现在随着电视节目的普及,群众对现场演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歌舞的编排创新也需要资金支持。有了补助资金后,解决了歌舞团下基层文艺演出的瓶颈问题。
新疆文化厅厅长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称,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演出所产生的节目创作、误餐、演员演出场次补助、集训期间的补助、演出服装的制作、演出设备的租用和维护以及下乡演出所产生的燃油费等。经费要专款专用,绝对不允许挪作他用。补助经费的账目要健全规范,新疆文化厅将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如发现有挪用情况将通报批评并酌情扣减补助经费。
目前,新疆地、县两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共有95个,其中,县级76个,地级19个,从业人员4361人。2010年新疆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性演出6304场,为各类演出中场次比例最高。全疆县级艺术表演团体年圴下乡演出场次82.9场,有的更高,年平均场次超过了10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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