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白
广东开平市不久前出炉了《关于已托管的碉楼与村落认养管理办法(试行草案)》,鼓励民间人士“认养”碉楼。尽管认养一座碉楼的费用要由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人民币不等,但是重要的在于这种“允许”破解了开平碉楼保护中的某些困局。
开平碉楼是广东一笔不可多得的宝贵物质财富,在此之前,中国虽然有了不少世界文化遗产,但广东却还是“零”。因而开平碉楼这个“破天荒”,从申报成功之日起,就成为广东文化领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从某个角度看,这也是我国的一个突破。因为我们此前的世界文化遗产大抵都是古代的文化结晶,长城、故宫、莫高窟、秦始皇陵及兵马俑,或者丽江、平遥等等,离不开一个“古”字。而开平碉楼则是近现代中西合璧的文化产物,离今天并不久远,相当多的一部分仅仅问世于几十年前。然而,开平碉楼摘取世界文化遗产的金字招牌,只是在其保护和开发的征途中迈出了第一步。申遗成功不过4年,对当地政府来说碉楼保护似乎成了一个沉重的“包袱”。在申遗过程中,政府修复了4处核心区村落,对其中几十座碉楼、居庐和村落进行了维修保护。但是开平还有1800多座碉楼,那些收门票的“旅游点”仅占其中的2%,继续单纯依赖政府的力量维修和保护,显然力不从心。这种情况下,《认养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就有了相当的积极意义。
无缘一睹《认养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全文,综合各种报道来分析,感觉有两点值得商榷:一个是认养的门槛太高,不少人虽有兴趣,但难免摇头咂舌。再一个是单纯强调了认养者对碉楼保护的“义务”一面,而忽视了其“权利”的另一面,“绝对不允许做商业用途”一说,表现得最为明显。对历史建筑实行认养,不是开平的发明,国外国内都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英国有“一英镑城堡”,斯洛伐克有“一克朗城堡”,政府出租那些多年无人居住的古堡,只收取象征性的一英镑或一克朗,当然,对使用者修缮城堡有着严格的规定:不允许动城堡外观,只能装修内部空间。这样既利用了民间资金使那些失去人气的城堡免于倾颓,同时又让那些热爱古堡且有经济实力的人得以一圆城堡梦。厦门的鼓浪屿老别墅早几年也开始实行了“认养”,分无偿认养、有偿认养、购买、开发经营等多种模式。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近日到省华侨博物馆参观保护华侨文化遗产(碉楼与村落)工作汇报展时指出,在保护和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严格保护建筑外立面和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允许碉楼的“认养者”对其适当装修和合理使用。以愚意度之,“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应该成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修订时的出发点和灵魂。假如某一天哪个碉楼变身成了旅馆,相信很多人都会有兴趣去住一住。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层面都是一笔财富,若不幸成了“包袱”,则是我们保护和开发的思路不对头。用句俗语,就是捧着金饭碗要饭吃。当然,保护和开发一定得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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