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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娱乐”何罪之有?道德建设是个系统工程

2011年11月17日 09:32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近读了某报一篇报道,题目很抢眼,叫做《一纸限娱令能治道德病?》。一些网站争相转载,不过标题被换成了报道中的一句话,叫做《学者质疑广电总局限娱新规越位管理》。看标题就知道,这两篇同文异题的文章是质疑广电总局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的。初读报道,似乎有些道理,可细一琢磨总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

  文章引用某学者的话,称“还没有因为看了娱乐节目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的情况。”笔者看了,不由生出不少疑问。“限娱令”原来并非真名,文件原名是《关于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而且只限上星频道“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并非针对全部娱乐节目。百姓“娱乐”何罪之有,谁敢限制当然要担骂名。看来某学者对这些基本信息并没有搞清楚。

  最耸人听闻的是“学者质疑广电总局限娱新规越位管理”,某学者说“政府应当关注的是公共事务,娱乐是老百姓个人领域,是个人事务,政府怎么能管老百姓的娱乐呢?政府越位了。”但是,一个基本常识是,全世界都承认广播电视资源是公共资源,播什么节目要服从公共利益、满足公众需要。很多国家政府在颁发执照时都对频道节目内容有明确规定,上星频道本来就是新闻综合频道,让其回归到原有定位不是政府的应负之责?电视台应当播什么,是典型的公共事务,观众用遥控器作出选择才是个人事务。不能说政府管理电视节目是管了老百姓的个人事务。

  某学者还推崇一档与某电影同名相亲节目有“教化作用、引导作用”,说“为大龄青年解决生活中的困扰,是实现和谐社会的通道”。在网上看到过关于这个节目的帖子,历数节目中出现的雷人雷语和幕后丑闻,比如“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单车后座上笑”、“跟我握手要20万”等,这就是有“教化作用、引导作用”的电视节目?

  近几年,许多频道都在播同样的节目,这不能叫繁荣吧,只能叫低水平重复。曾经拿遥控器扫了一周,发现仅各卫视频道就播15档相亲节目,因为“宝马”一族喜欢,我这自行车族只好陪着看了。广电总局制订一些顺应民意的措施,有人就动辄代表“人民”反对。政府一出手,就说“越位”,政府不出手,就说“不作为”,这样的表态也太随意了,难以服人。

  “一纸限娱令能治道德病?”本身就是个伪命题。我辈浅陋,也知道道德建设是个系统工程,大众媒介只是应担负一定的责任。报道先赋予“限娱令”包治百病的全能功效,然后再论证其不能,结论呢,无非就是“限娱令”之过、“限娱令”荒唐呗。这样的论辩方式,让人不知该说什么。

  不难看出,报道的基调是质疑,是争论。果真有这么大的争议吗?据搜狐网调查统计,有86%的人认为当下中国电视节目存在过度娱乐化问题,《关于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相关新闻跟帖中有八成网民持支持拥护态度。我疑惑,这篇报道为什么要置绝大多数人的意愿于不顾,偏要制造点“不同声音”呢。

  其实,明辨黑白、体察民意并不难。您只要走入一个“非宝马族”家庭,看看三代同堂挤在一起看电视,旁边还有未成年的孩子,就知道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电视节目,就知道该给什么样的电视节目叫好。王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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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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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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