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明星照片不理判决
苗圃申请强执整形医院
(记者张蕾 通讯员窦京京)一家上海的整形医院因在网站上擅自使用了著名演员苗圃的照片,被法院判决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苗圃3.6万元经济损失。记者上午获悉,因整形医院未履行判决义务,苗圃现已向朝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今年3月,苗圃经由朋友告知,自己的照片被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网站的“颌面整形”专栏使用,并作为《锥子脸整形手术》一文的配图。后苗圃以该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为由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对方公开就此事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8.1万余元。
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经合法传唤未按时到庭,朝阳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未经苗圃许可即擅自使用其个人照片,侵害了苗圃的肖像权。但因其在对苗圃及其照片的描述中并无贬损语言,且不足以使读者误认为苗圃曾经实施类似手术,因此对于苗圃主张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未予支持。
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上海玫瑰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网站上连续刊登7天致歉声明,向苗圃赔礼道歉,同时赔偿苗圃经济损失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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