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首次提出“确保国家的文化安全”要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六中全会把文化安全列为与政治安全、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相并列的国家四大安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在当今世界正处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锋更加频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与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的背景下,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显然,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关系到建设文化强国的重要目标是否能够实现。
什么是国家文化安全呢?我认为,它是保障文化存在发展的概念,包含国家层级与一般层级、各领域、各门类文化安全内容。它以文化为主体,以安全为本体,关乎国家的存在性、安好性、稳定性、完整性、发展性。国家文化安全居文化安全最高次级,统领各层级、各领域、各门类文化之安全。现在,我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形势怎样?我的判断是:基本安全,但需要提升与进一步强化。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制度是稳固安全的,同时我们的社会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没有社会制度的稳固安全,就没有文化安全可言。没有文化安全,也就难以保障社会制度的安全及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同时,不能与时俱进,就不能进一步发展壮大。60多年来,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社会主义文化不断生长、发育、壮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正在不断实现新的崛起和发展。当今的中国,正在面对全球化的冲击,进一步融入世界、不断走向世界,同时也全方位裸露在世界面前,世界上各种思想、文化都在全方位、直接或间接地与我们的思想、文化发生交流、交融、交锋,影响国家文化安全的新因素不断增加。随着新的文化业态的出现、新的文化技术的问世,传统的国家文化安全需要有新的观念、政策、技术补充提升,需要我们居安思危,有忧患意识,与时俱进地谋求国家文化更加安全。
按照一般原理,国家文化安全建筑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安全基础之上。因为文化的存在和发展都受到社会物质生产及社会活动的制约,同时反过来对政治、经济发展发生或积极、或消极、或正面或负面的作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必须坚守中华文化的主体性,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以强化文化安全的基础。如果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制度受到破坏、否定、削弱,我们的文化就没有安全可言。其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只能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地、客观地认识文化、发展文化,引领时尚、和谐社会。芜杂的文化观、模糊的文化观、为文化而文化的文化观,只能干扰和影响文化的健康发展。第三,要树立科学的国家文化安全观,坚持没有发展就没有安全的理念。这既指没有社会的发展就没有文化的发展,更指文化自身也必须从形式、内容、作用、功能等方面作创新发展。否则,不但没有国家文化安全可言,它还将萎缩、衰亡。只有树立科学的国家文化发展观,在整个国家事业的发展中发展文化,在整个社会的创新中不断创新文化,才能实现中华文化尤其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存在、发展、繁荣、和谐、安全。闭关自守、抱残守缺、消极被动的文化保守主义,决不可能带来国家文化安全。惟有发展才是硬道理,惟有发展才有真安全。
目前,我们需要关注的国家文化安全有以下几个领域。
第一, 文化价值观安全。文化价值观被区分为一般文化价值观和核心文化价值观。一般文化价值观维系一个民族的基本文化存在。尤其是核心文化价值观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利益,决定现实国家文化制度、主流文化意识、文化存在的性质与发展方向。所以,在国家文化安全工作中,核心是维护文化价值观、特别是核心价值观的安全。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导;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民族的力量;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及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在当今世界,不仅我们重视价值观尤其是核心价值观的安全,西方社会也把坚守、推行其价值观看成维护自身文化安全、进行文化侵略、实行文化沙文主义的重要武器。他们最懂得价值观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关键因素。因此,他们才一直分层次、有针对性地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如,利用民运分子贩卖他们的核心价值观,进行思想文化渗透;利用反动宗教势力,妄图改变我国的政治、文化版图;对中国输出低俗、色情、凶杀为内容的文化产品,以改变年轻人的价值观;试图用流行文化等手段将中国纳入他们的文化秩序,并按照他们的文化游戏规则改造之,从而瓦解我们的意志、颠覆我们的社会制度,确保他们的政治霸权、经济垄断、文化主导地位。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决定我们党、我们制度、我们民族命运的文化价值观安全,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安全。
第二,文化体系安全。文化不是散漫地存在,它既依附于社会组织,又自成体系地存在发展,是文化本体的制度体现。一般讲,每个国家在建立国家制度时都有对文化的制度设计与体制安排。60多年以来,我们国家为了发展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体制。它们关乎文化生产、文化管理、文化教育、文化消费、文化传播与交流、文化法制等各方面的国家政策、体制、机制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旦文化体系受到破坏,文化的运转以及对它的监控能力就会减弱,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减弱、淡化、虚无化。所以,在建设文化强国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保证社会主义文化体系的安全、稳定、完备。在进行文化产业建设、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既大胆又审慎,有继承又有发展,以更好地适应国际文化交流需求,在全球化、多元化的文化背景下使之更合理科学、更适于应对挑战,更好地实现文化生产关系和文化生产力的相互协调。
第三,文化资源安全。文化是巨大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也是丰富的文化资源、学术资源、产业资源、教育资源。过多地从意识形态角度谈文化,容易导致全民族、全社会对文化关注单一、认识片面、利用有限。现在,我们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五千年中华文明是支撑我们今天发展和明天繁荣的潜在力量。这一资源,尽可供我们作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的享用,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造福于当今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反之,文化资源安全一旦受到破坏,就会造成文化资源的流失,造成不可弥补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产业利益受损,并使民族自尊心、自信力、自豪感严重受创。
第四,文化基因安全。中华民族之所以成为中华民族是由它的文化基因所决定的。它所生存的地理环境、所经历过的历史等,共同提升和积淀成了最基本的民族文化性格。文化基因决定一个民族的文化性状、文化品格、文化特点、甚至文化精神。如果我们只追求文化表象而丧失了它的基因,我们就将有其形神而失其根脉,直至形神俱销。如果我们不保护它、不认识它,一味地把它视为负担,就会损害它的稳定传承,危害中华文化机体及生命力。对于文化基因,我们应该像重视生物基因一样重视之,确保中华民族的民族性与文化生机。能够让我们实现民族认同、让我们按照文化传统组织思想、语言和行动的这些精华都需要珍惜、保护,确保它的安全。须知,文化基因变异就会导致文化变异,文化基因重组也会产生文化重组,文化基因衰亡则文化衰亡。
第五,文化技艺安全。中华文化中有很多文化创造、文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传承之特殊技艺。文化技艺指文化创造、传播、保存的技能、技法、工艺。对于它们,我们应确保安全,既要加强世界性的交流、共享,又要加强专利保护、技术保密,建立相关安全评估机制,开发相关技术,采取相关安全保护手段,建设相关安全防火墙,严防自然消亡、人为泄密与被变卖、被盗取。日本的花道、剑道、茶道都不过是中国花艺、剑术、茶艺等的改造加工。趁着我们封闭、战争、动乱、醒悟晚,日本打着东方文化的招牌在国际上赚足了钱、享够了利。中华民族民间有很多秘传特殊工艺和艺术的传统,它们都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实现利益最大化。可以预想,随着对外交流越来越频繁、对外开放规模越来越大,几千年来积累起来的特殊工艺、技术、技能的安全问题将越来越突出,需要我们采取切实的政策、法律、技术措施维护其安全,使之优先造福于中华民族。
第六,文化人才安全。文化是由人创造、供人享用的。人是文化的主人,文化是由一般民众和具有特殊才能的文化精英共同创造的。文化人才包括文化理论工作者、文化教育工作者、文化创意人、文化演艺者、作家、文化传媒人、文化经纪人、文化营销商、文化鉴赏家、文化传承人等。在国与国之间的文化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竞争的本质是文化人才之间的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些国家早就开始从中国引进文化人才、乃至传统工艺人才。他们流失,也就意味着有关艺脉在本土断根,意味着他们所拥有的工艺技术在中国失传。对杰出文化人才我们要提高他们的地位,尊重他们的劳动,温暖他们的心灵,改善他们的待遇,激活他们的创造热情,不断培养、造就一代又一代大家、大师,把我们的创造力、竞争力、审美力、凝聚力大加激活。只有源源不断地培养造就各类精英及高素质的文艺人才队伍,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创造才会永葆源泉,决不能见物不见人、见艺不见人、重文本不重人本,而是要文本和人本并重、人艺并重,既重视作品与技艺,同时还注重创造、传承作品技艺的文化本身。否则,人亡艺绝、人亡歌息将不可避免。
第七,文化品牌安全。文化品牌指最具集聚性、最享知名度、最有含金量、最富魅力的文化王牌、名牌。它们经过漫长的创造、加工、传承过程,并历经历史、人民、实践的长期锤炼,成为足以代表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时期、一个方面、一个种类文化的标志与精品,具有较强的象征性、指标性。我们在文化建设中不仅要打造新的品牌,而且要确保它们与既有品牌的安全,使之在文化事业繁荣与文化产业发展中增强竞争力、形成影响力、扩散辐射力,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这些年,我们已有不少文化品牌不断被欧美国家所抢占注册,改头换面成为日本与韩国文化品牌者也不胜枚举,不仅造成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严重侵犯,不能使这些品牌的创造者确保其所有权、享受权、继承权、发展权,而且还伤害了国家文化尊严,并使传统文化资源严重流失。
第八,文化市场安全。文化市场有传统文化产品市场、影视市场、会展市场、演艺市场、图书市场、拍卖市场、资本市场、动漫游戏市场、交易市场、知识产权市场、投融资市场等,并分为国内外两大类。文化的生产和消费通过市场连结,没有文化市场就不能实现文化生产的目的。市场是它们之间的媒介。近来,我们国家的国内文化市场异常活跃,国际文化市场亦得到充分拓展。我们不但从国外引进作品、艺术家、版权、著作权,也源源不断把自己的作品、艺术家、版权、著作权通过市场源源推向国际文化市场,从而使文化市场安全变得日益重要。一旦国际文化市场发生混乱,有关文化流通将受到很大干扰,文化生产和消费就会断裂,文化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将难以为继。对于这一全新的文化安全领域,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要重视国内外两大市场互动对国内文化市场安全带来的正负两种影响,强化著作权及版权保护、文化市场综合统一执法管理工作。
总之,只有综合地对文化价值观及其体系、文化体系、文化基因、文化资源、文化技艺、文化人才、文化品牌、文化市场安全作统筹协调,才能确保国家的文化整体安全。
文化影响人的精神和灵魂,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十分长远深刻。国家文化安全是一个民族得以传承、一个国家得以维系的保障,是国家治权、社会制度得以建立和支撑的重要基础。不言而喻,加强国家文化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国家文化安全新体制,采取有效的国家文化安全措施,开发国家文化安全新技术,同时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软实力”,乃是建设文化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白庚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