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挪”到“截”,偷票房屡禁不止、手法翻新
偷票房,伤的不止是片方
记者 王珏
《鸿门宴》、《武侠》、《大武生》……热门影片遭遇偷票房的新闻屡见不鲜。偷票房的暗巷中,各路影院更是奇招尽出,从“狸猫换太子”到公然瞒报漏报,不仅扰乱了电影市场秩序,也拷问着电影从业人员的诚信。
日前,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明确提出“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但人们也不禁在问,偷票房的症结在哪?如何才能还票房一个“明白”?
——编者
一部描写楚汉之争的电影《鸿门宴》拉开了今年贺岁档大幕,然而影片上映的当天,片方就发现了高清晰的盗版,而且也陆续发现了各种形式的偷票房行为。
这只是中国电影偷票房的一个插曲:从《大笑江湖》和《赵氏孤儿》的换票之争,到《武侠》遭遇“错票门”,再到《大武生》遭遇偷票房。偷票房,这个中国电影产业的“毒刺”,一次次触到了行业的痛点。
怎么偷
手写票、零元票、业务票,变着法儿偷
“受到了盗版和偷票房的影响,《鸿门宴》票房损失大概在20%左右。”星光国际传媒集团总裁宋光成说,《鸿门宴》策划了2年,投资近亿元,从题材选择、立项和拍摄上都耗费了巨大心力,“以前也是听别人说偷票房,想不到这次轮到自己头上。偷票房就像在片方身上割肉。”
据了解,偷票房常用的一种手段是“偷梁换柱”,观众拿着甲片的票根看乙片,乙片的票房被挪到甲片。鉴于不同影片的片商与影院达成的分账协议不同,比如甲片和乙片片方给影院的分成分别是60%和57%,一旦甲片创造的票房更高,那么影院可以获得的分成也越多,于是影院就把由乙片产生的票房挪给了甲片。
与以前的偷票房不同,宋光成在搜集各地偷票房证据时发现,如今偷票房呈现了新的特点,一是形式不断翻新,二是性质更为恶劣。
“我们发现了手写票、业务票、零元票等各种形式,甚至有影院出现了临时加座的情况。影院从‘挪票房’到明目张胆截留、瞒报票房,性质更为恶劣。”宋光成说。
手写票、加座等形式的偷票房,影院将不通过计算机售票系统,直接截留票房。此外,还有一些“灰色”操作。宋光成还发现了通过捆绑销售等结构票价。
据业内人士介绍,结构票价有各种表现形式,“套餐票”就是其中一种。具体手法是,名义上销售某部影片及食品饮料,但电影票上呈现的价格却远低于应支付的款项,例如“100元套餐”中只有20元呈现于票根(此20元参与票房分账),80元用于小吃消费(这一部分就成为了影院的自主经营收入)。此外,包括VIP票、团体票、团购票等其他种类的观众付款与票根价格不符的情形,也与上者的性质接近。
“与传统的偷票房相比,目前最大问题是票房的截留瞒报。”新影联副总高军说。
宋光成说,片方和影院其实是唇亡齿寒的关系,偷票房损伤了片方的信心,也不利于影院的长久利益,如此下去将形成恶性循环,不利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何偷
成本高企、分账比例走低,影院铤而走险
偷票房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而对票房的截留瞒报更是属于偷税漏税,但为什么还有影院愿意铤而走险?在天使之翼(北京)影视投资公司总裁戢二卫看来,利益驱动和影院建设、经营成本的增高是促使影院偷票房的原因。
“一方面是一些影院趋利,另一方面是影院投资成本、运营成本不菲。”戢二卫说。
在地价房租不断上涨,影院间竞争加剧等内外因素夹击下,影院分账比例却在下滑。按照2009年广电总局电影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国产影片分账比例的指导性意见》中“制片方原则上不低于43%”的建议,目前业内实行的票房分账方式为扣除5%的电影发展专项基金和3.3%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剩余影片票房由制片方(含发行方)与影院(含院线)按照43︰57的比例分成,即二者净分账收入分别占总票房的39.4%和52.2%。而最近出台的《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电影院对于影片首轮放映的分账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新规定出台后,不少影院负责人表示,影院分账比例的减少,给经营带来了更大的压力。
“偷票房在大城市和大院线发生的概率较低,但在一些小地方小影院偷票房屡禁不绝,小影院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加上对这些地方监管、惩处的相对缺失,偷票房一时难以禁绝。”高军说。
在高军看来,监管不力是造成偷票房屡禁不止的另一重要原因。据介绍,不少发行商组建了专业监片团队,到重点城市的影院现场实际监督。《鸿门宴》片方和发行方也派出了1000名监票员。但中国幅员辽阔,全面的监管和彻查基本不可能实现。而实际情况更是错综复杂,有业内人士更是说到这样一个例子,某公司派出100人的监票员,但随后发现这些监票员被影院收买,不得不又雇了100个人来监督监票员。
“偷票房也暴露出我们国家电影市场体系建设的不完善,诚信意识和商业道德的缺乏。”戢二卫说。
如何堵
立法处罚、成立第三方监票机构,营造健康环境
面对偷票房的顽疾,严厉的法律是最有效的震慑,宋光成就呼吁规范市场,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出台相关法律,对偷票房的影院严厉打击,加大处罚。
12月15日,电影产业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公布。针对偷票房现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加盟电影院线的电影院,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算机售票系统。同时还规定,对偷漏瞒报票房收入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予以处罚。这也是国家首次拟立法处罚偷票房。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此项法律一旦出台,将打击、遏制偷票房现象。“电影产业促进法有望以立法的方式树立规范。”高军指出,在具体规范市场的过程中,也希望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严格执法。
“除了相关法律的完善和执行外,也要致力于商业环境的改善。”戢二卫说。他曾经任职华纳兄弟洛杉矶总部、拥有多年传媒娱乐产业经验,他介绍说,在美国根本没有听说过偷票房这回事,“在美国,盗版和偷票房都属于商业欺诈,一旦发现都会被判刑。而且,相关的市场运行和制约机制也较为成熟。比如在票房监管上,就有独立的第三方负责,这个专门的监票机构不与制片方、院线产生利益关系,专门负责抽样、监票。”
与监管制度相比,诚信机制的建设显然是一个更为综合性的问题。宋光成说,“目前,我们对偷票房的严重性认识不够,如果人人都可以为自己损害别人利益,并且认为这种情况是理所当然的,将对社会风气产生很不好的影响。净化市场、净化风气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