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上一页 “代笔”已成三百六十一行 稿酬千字仅三四十元(2)

2012年02月07日 14:09 来源:新闻晚报 参与互动(0)

  商业运作:无可厚非求速成

  对 “写手”而言, “代笔”工作的存在,是一种必要的生存方式,有些作者甚至还一人跨界不考虑市场的纯文学作品和不考虑艺术的快餐型作品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写作领域,用担当 “写手”的收入,来贴补他们本身所从事的,较为清贫的纯文学创作, “无论是文学探索还是学术论著,大多是贴钱赚吆喝的事情,但作家也得衣食住行吧。”

  而就出版方来说,使出 “代笔”招数,往往也是基于出版速度的考量, “有些明星传记的选题,尤其是为选秀出身的明星打造的, ‘时效性’比较短,还有些当年的热点事件,以及畅销类型,次年可能就无人问津。按照正常的出版流程,成名作者可能需要三四个月甚至半年时间用来专心写作,再加上编辑、校对、印刷、铺货等等流程,起码得一年以上,那时候,早已时过境迁,黄花菜都凉了!而好的写手赶赶工,一个月就能完成。换了你你会选择哪种?打时间战的出版人伤不起啊!”某资深图书选题策划人表示。

  业内人士承认, “代笔”现象,很难有 “维权”一说: “许多合同是符合法律手续的,除非 ‘写手’本人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作家、出版方违约。普通读者很难从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角度状告找 ‘代笔’的作家——读者所接受的文本质量是恒定的,也不像文化产品也不像实物商品有硬碰硬的质量问题。顶多是原本据此文本崇拜某作家,得知真相后受到精神上的伤害而已。”在作品质量方面,有资深编辑承认,由于一些成熟的 “写手”根据自己的写作特长,专分传记、言情、青春文学、探案悬疑等不同 “代笔”领域,长期锻炼之下,技巧方面较之屡屡寻求自我突破、尝试转型的名作家,可能反而扬长避短、炉火纯青。

  此外,宣扬某作者有 “写手”甚至 “创作团队”来 “代笔”,也是出版方吸引上游投资投入的一种手段,以此显示:这种经营模式是新型的,可以被复制、被规模化的,这种出版方式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因为一个两个知名作家的 “反目”而中断,“有些所谓的 ‘写作团队’,其实大部分人就是在边上帮着翻翻资料,叫个外卖,端茶送水……但冠以‘团队’的概念,对投资人陈述这种出版模式的优势,很容易打动他们投钱。”

  文坛起步:宁弃稿费选署名

  “写手”是出版行业食物链的最底层?非也非也。在他们之下,还有一种更为悲催,收入更低的群体,叫作 “新锐作者”、 “新锐编剧”。为了能让自己的名字印刷在书封面,加进电视剧创作团队,他们付出的,是巨大的利益牺牲。小 L告诉记者:“署名与不署名,写一集剧本的价格完全不同。但有些人为了今后的发展考虑,为了所写的电视剧万一热播之后,能把它写进自己的履历里,还是会选择要名不要利,即使最终作为第三、第四作者,占据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对署名有所坚持的作者,其收入会远远低于像小 A这样选择了“一次不署名,终身不署名”的纯粹“写手”。

  那么, “署名”之下,收入会低到什么程度呢?出版领域最低能到言情类千字三四十元,武侠类千字五六十元。编剧领域的话,如果能搭档金牌编剧,跟着学习,有机会被推荐给其他导演,甚至愿意免费。在这样的 “义务劳动”之下, “新锐作者”、 “新锐编剧”换来的是虽然增长缓慢,但日积月累的知名度,以及可能出现的伯乐。

  某现已成名的作者在出道之初,与出版方签订了一本八千元,一共四至五本,版权五年的 “买断型”协议,也就是说,其历经一年多的数十万字创作量,换来的只有区区四万元的报酬。而在此之后,即使作品为出版方带来了几百万元的利润,也与作者本人无关。对此,她有自己的选择: “在种种 ‘情有可原’之下,‘代笔’对 ‘写手’的创作精神和精力的扼杀与磨灭,对 ‘被代笔’的作家的品牌消解与伤害,仍是不可否认的,你可以选择 ‘代笔’,但这也意味着你放弃了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作家的可能性。”事实上,绝大多数 “写手”的发展前景,是在程式化的重复劳动中,沦为职业 “工匠”。

  对 “新锐作者”给出这样低价的酬劳,是否能算作出版方的 “奸商”行为呢?出版方对此有他的说法:“毕竟,同样质量的文本,署名知名作者和署名一个名不见经传的 ‘新锐’,销量相差之大可想而知。我们的确也会选择一大批具有写作潜力的‘新锐作者’出版作品,作为长期投资,其中能够最终被市场认可,销量上十万甚至百万册的,又有几个呢?你们看到的是一个反差明显的个案,但看不到我们给更多文学爱好者提供的机会。而且如果统计所有对 ‘新锐作者’的前期投入和部分最终成名、畅销的作家的销量回报,也不过是基本持平而已。”

  也有 “新锐作者”会作出部分让步,采取 “出让部分署名权”的方式: “我有写作能力,知名作家有出版人脉,我们各取所需,没有我,他没有作品,没有他,我的作品无法出版。”在这种情况下,以两人合著体现署名,当然,真正写作的“写手”的名字,只能占据第二作者的位置。

【编辑:刘欢】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