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摸清不可移动文物家底 如何避免被拆悲剧?(3)
建言
将文物保护纳入
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中
“许多人看梁林故居事件时,看到的只是‘被拆’和‘被罚’这样两个事实,却少有人关注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些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
在北京启动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中,其中有一项是在全市热爱文物并热心遗产保护的人士中聘请1000名文物安全监督员或志愿者,实现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监督,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文物保护状况,加强对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管理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毁文物的行为和文物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确保全市文物的安全。
在广东,也有许多热心文物保护的网友,仅是微博和豆瓣上自发成立的有关历史文化保护的小组就不下几十个。广东是否可以模仿北京的模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之中去?对此,汤国华表示,对文物进行安全检查本来是纳入国家和省级文物局的职责范围之内的,城管也应当担负文物检查的责任。“现在文物点比较分散,检查难度较大,让志愿者参与是一件好事。”但汤国华同时强调,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市民对于文物保护到底是怎么回事,观念并不正确。
“许多人看梁林故居事件时,看到的只是‘被拆’和‘被罚’这样两个事实,却很少媒体和网民关注在这件事当中,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些是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汤国华说,虽然现在网民在文物保护的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许多人只是凭着一腔热情去参与,缺乏真正的文物保护知识。
汤国华告诉记者,事实上“好心办坏事”的情况时有发生。位于海珠区的潘氏宅院在2002年进行过一次“大修”,但记者近日走访时发现,室内天花板的石灰脱落严重,课室的课桌上布满天花板掉下来的石灰;二楼阳台的墙壁因为潮湿表面浮起,而且脱落严重,有些地方还遍布青苔。“脱落这么严重其中一个原因是墙壁上刷了乳胶漆,但实际上古建筑表面不能刷这种漆。”汤国华说,现在不仅市民,连一些建筑学的专家都不一定对文物保护有所了解,因此修缮不当的情况就越发严重。
“要让市民不仅了解有什么文物被拆,还要了解文物保护的意义、如何处罚等等。”汤国华说,中国缺乏有关文物保护系统知识的教育,“许多人对于文物保护的知识都是道听途说,碎片化的,因此破坏了文物还不自觉。”他建议,应当将文物保护纳入国民素质教育的体系中去。
南方日报记者 吴敏 实习生 江燕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