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抗抗王兴东:第四次提议增设“改编剧本奖”
2012年03月07日 14:3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参与互动(0)
记者王玉梅 朱烨洋
《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3月5日采访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时获悉,她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就全国影视评奖要增加“改编剧本奖”第四次联合提案。
谈及为何坚持四年提交同一提案,张抗抗和王兴东的理由是:小说改编的剧本,涉及原著作者的权益,还有后来改编者的再创造。为了更有力地鼓励文学原创能力,必须给编剧和文学原创作者相应的奖励。他们认为,目前的电影评奖偏重于表演艺术,而忽略原创版权,对原创文学给予影视的能源性输入和支撑,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张抗抗说:“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已写入了六中全会《决定》。而“完善原创作品奖励机制,激发艺术的原创力,是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基本保证”。他们在连续三年提出相关建议均未被采纳的情况下,第四次提交这一提案,就是希望“吸引小说家提供更多的文学作品与影视携手联姻,提示人们在享受影视演出时,不要忘记辛苦于幕后的原创者”。
提案中,两位委员建议:在“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飞天奖”等国内大型影视评奖中,增设“最佳剧本改编奖”;把“原作者签署‘原著改编意见书’”作为必要的法定程序;把文学原作和剧本改编、原创剧本均视为影视创作的第一生产力来进行宣传,不可侵犯原作的署名权。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