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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法明年有望大修 加大文物犯罪处罚力度

2012年03月08日 07:4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从康有为故居保护到“汉代石凳”之谜,昨天,文保话题成了全国政协文艺界委员们的热议焦点。委员们分析认为,种种问题层出不穷,现行文物保护法律的滞后是重要原因之一。

  对此,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宋新潮透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年有望启动修订,相关调研将于年内展开。

  >> 文物法修订

  将考虑与刑法衔接

  宋新潮表示,经过多年的发展,当今的社会条件与文物保护法出台时早已不同,很多现实中的难题将通过法律的修订寻求解决。比如业界呼吁已久的建设开发项目文物部门审批前置的问题。尽管目前的法律里有相关规定,但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因此,本次法律修订不仅要考虑法条本身的修改,还要保障执行。

  宋新潮表示,相关法律修订后,对文保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一定会增大”。他同时表示,本次修法还将涉及文物专门法和《刑法》等相关法的衔接问题,何种情况适用《刑法》将有所提及。由此,对文物犯罪的处罚力度也将通过这种方式加大。

  宋新潮说,有些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最终没有适用《刑法》,正反映了法律衔接这一深层问题。“文物专门法中最高惩罚就是50万元,但是我给你交50万,我拆了行不行?”宋新潮说,除了《刑法》,本次文物保护法修订还将一并考虑与建设、科技、教育等领域的法律衔接的问题。

  宋新潮透露,全国人大已经通知国家文物局,要做一次关于文物保护法执行情况的调研,这将对下一步再提出文物保护法的修订起到重要作用。

  >> 关于“假拍”

  拍卖不保真是误读

  说起艺术品收藏与拍卖,很多业内的政协委员直摇头,“假拍”和“拍假”是他们普遍担心的问题。现行《拍卖法》的免责条款被认为是各种制假、卖假、拍假乱象的“源头”。宋新潮对此表示,这一条款是被拍卖公司和拍卖行业的人误读了。

  拍卖不保证无瑕疵是正常的,但不等于不保证真假。“瑕疵是说真假没有问题,但是有缺陷。”宋新潮举例说,好比维纳斯是真的,但是她有缺陷。如果真假都不保证,那就成了一种欺诈。宋新潮指出:“拍卖法是一个专门法。它必须与民法通则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个基本原则。‘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骗。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所以说‘拍卖不保真’是一种对法律的误读。”宋新潮说,法律条文本来是想保证双方的利益,不应该被继续误读。

  >> 鉴定乱象

  文物认定将出标准

  “金缕玉衣”一波未平,“汉代玉凳”又让大众陷入迷茫。在去年的一场拍卖会上,一件“汉代青黄玉龙凤纹梳妆台及坐凳”以2.2亿元成交,创下新的玉器拍卖世界纪录。但随即因“汉代根本没有凳子”这一文史常识被当成笑话,各方质疑将为这套拍品出具鉴定证书的专家推上风口浪尖。

  “‘专家’是去年老百姓关心最多的一个词。”宋新潮说,谁是专家,谁不是专家,专家的概念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标准。他说,现在不乏不够水平的“专家”,还有的打着单位名义自称专家。“不是有一本书吗?《我在故宫看大门》”。

  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将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将严格要求拍卖公司,严格执行要有5名以上专业鉴定人员的规定,这些人员必须达到一定的鉴定水平。另一方面,国家文物局正在就文物认定标准制定问题与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研究。

  而对于专家整顿列“黑名单”,宋新潮表示,国家文物局鉴定委员会的委员如有行为不端,如为假古董出具证书等,一经发现将予以辞退。

【编辑:张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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