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lab闆风數绔瀉pp瀹樼綉 | lol鐢电珵闆风珵鎶骞冲彴 |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孙海峰:“方舟子”们没有免于批评的特权

2012年03月18日 17:5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方舟子们没有免于批评的特权

  □孙海峰[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副教授]

  我很晚才知道联名公开信这件事,差不多第一批签名快截止时海外学者祝国光打电话给我,我毫不犹豫就同意了。

  因为这是按照学术反腐程序提供证据并公开举报,与方舟子的那种网上诽谤不同。虽然之前和方舟子有过一些争论,但加入这个名单不怕被认为说是打击报复他。举贤不避亲,除秽岂避仇。

  再说,我跟方舟子的争论正是从我批评刘菊花抄袭开始的,与他们并无私怨。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学术良知和社会公愤。刘菊花抄袭是我见过的最张狂、最恶劣的学位论文抄袭。文字复制率高达90%,被揭发后还声称问心无愧。 

  “复制率达90%”这点早已是网上公开的资料,并不是我发现的,但我下载原文对比确认过。这是我见过的史上最恶劣的剽窃案例,应当作为反面典型严肃处理,否则全世界将笑我中国学界无人。

  “打假斗士之妻”的身份只是其引起轰动的一个外部因素,增加了刘菊花抄袭事件的戏剧性和讽刺性。

  那些以“打假”为生的网络敲诈者,正是这种畸形学术环境的寄生物。兼营打假与造假的方舟子和刘菊花们,是在谋求一种不受批评的特权,而他们却可以任意地批评甚至诽谤别人。我一向支持学术打假,但主张要一视同仁,任何人都没有免于批评的特权。至于把“打假”当成网络暴力和讹诈的工具,更是我们应当警惕和极力反对的。 

  (本文由羊城晚报记者何晶录音整理)

【编辑:张中江】

>文化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