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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团伙租房挖16米盗洞 窃古塔百余文物被起诉

2012年03月20日 14:23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被盗的国家一级文物辽代舍利金塔。

■居民区中的南安寺塔。(网友芳香摄)

  记者 石英杰

  通讯员 卢江

  2010年11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张家口市蔚县南安寺塔地宫被盗,包括辽代舍利金塔等4件国家一级文物在内的132件文物被盗走。

  今年3月13日,落网后的王振东、刘新光和郑海蛟等11人,被张家口市检察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提起公诉。据介绍,被告人有的是开古玩店的,有的是贩卖文物的,大都具有一定的考古知识。

  两个盗掘团伙利用近一年的时间挖掘盗洞近16米,对南安寺塔结构稳固造成严重破坏。目前,张家口市检察院已向张家口市文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从该案中吸取教训,尽快对南安寺塔进行修复、保护。

  古塔地宫遭盗掘

  南安寺塔位于张家口市蔚县蔚州镇六街,始建于北魏佛教盛行时期,重修于辽代,是一座8面13级实心密檐砖塔,因坐落在南安寺,故名南安寺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11年3月9日,蔚县公安局接到张某报案,称其位于蔚州镇六街塔巷20号的空置房屋被盗,屋门锁被撬开,屋内堆放着大量尼龙袋,袋内装着土、砖等物,东屋地面上有个洞,疑似直通其家附近的南安寺塔。

  蔚县警方经初步勘查发现,塔下地宫确实被盗,诸多文物不知去向。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督办此案。此案也被列为“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警方经初步侦查,确定案发时间为2010年4月至11月间,犯罪嫌疑人应为9人以上。经过6个月的侦破,该案一批主要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警方在山东淄博起获了辽代舍利金塔、舍利银塔、四大天王彩绘木雕、北宋花口瓷盘等被盗文物。

  案件告破后,蔚县博物馆接收了公安机关移交的所有涉案文物,共132件,其中金属器53件、木器47件、瓷器29件、其他3件。经河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批文物均是辽、宋时期的文物,其中国家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5件、一般文物78件。其中,一级文物辽代舍利金塔在河北省属首次发现。

  租房挖洞近16米

  报案人张某向警方提供,2010年1月,他将房子租给了一个自称“小张”的外地人。据查,向张某租房的“小张”真名叫郑海蛟,浙江人。2010年1月、3月、7月,郑海蛟租下房子后,先后组织赵文焕、王新安、刘斌等人在租住房内向南安寺塔基方向挖洞。

  2010年8月,这伙人挖到南安寺塔基下,却没找到地宫。他们发现了黑土层,里边有羊骨头等生活垃圾,还有一些清代的瓷器碎片,由此,他们判断该塔重修过,地宫已被打开,不会再有有价值的文物,为此他们还专门到内蒙古赤峰考察过类似的塔。最后,大家决定放弃。当月底,所有人撤离了现场。

  由于刘斌曾经雇佣文物贩子王振东开车从山东往蔚县拉送过人员,王振东得知刘斌这些人没从南安寺塔下挖出东西来后,便联系刘新光找人继续挖掘。

  王振东通过另外的渠道得知南安寺塔具有地宫、中宫、天宫之分,且规格很高。2010年11月,他带人来到蔚县,让他们住进张某的出租屋中,按照他的指挥继续挖洞,三四天后打开了中宫,挖出十公分高金塔1个、银塔1个,还有20多件瓷器等。王振东将这些东西带回山东,以3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姓袁的文物贩子。

  经现场勘测,这些人先在张某的房中挖了一个竖洞,然后朝南安寺塔方向开始打横洞、上斜坡,最后挖到了地宫的砖墙,他们利用近一年的时间挖掘盗洞近16米。

  曾发生类似案件

  据了解,两个团伙的盗掘行为对南安寺塔造成极大破坏。他们挖掘的盗洞破坏了塔的结构、对地宫造成了直接损坏;塔南侧地面埋有下水管道,盗洞从下水管道下通过,一旦下水管道漏水,地面就有塌陷的危险。

  南安寺塔坐落在一片居民区中,紧邻的有十余处民房。盗取地宫的通道需要横穿六街巷。南安寺塔归属蔚县六街村委会管辖,蔚县博物馆只是每年对其例行检查。案发前,蔚县博物馆曾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将这座全国重点文物的管理权移交县博物馆,未得到批复。

  负责审查起诉该案的张家口市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令人痛心的是,1999年,盗掘者曾租下蔚州镇塔巷26号一处民房,从该民房院内南房地下向南安寺塔基方向挖掘地道,意图盗窃塔下地宫,但没有得逞,3名盗掘者被蔚县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判刑,但这并未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

  据悉,张家口市检察院已向该市文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从该案中吸取教训,尽快对南安寺塔进行修复、保护,排除安全隐患。同时采取措施,加强对该市各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修缮等。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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