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将建创作基地 厦门文化产业2年后占GDP10%(2)
厦门文化产业
2年后约占GDP10%
2011年,厦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约210亿元,同比增长30%,约占全市GDP比重8%。不久前,国务院批复厦门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文化改革发展在其中占有突出位置和相当分量,这将成为厦门深化文化改革发展的又一重大契机。
按照《方案》要求,厦门将努力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建设“三个一批”既一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文化产业基地,一批文化交流品牌以及一批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即厦台文化产业深度合作机制、厦台文化交流市场化运作机制、文化人才创业激励保障机制、文化人才培训合作机制,努力以文化为纽带,全力打造形成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
据悉,我市力争到2014年底,文化产业增加值到达400亿元以上,约占全市GDP10%,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成为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支柱性产业。
文化改革
厦门走在全省前列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 龚冉)昨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袁荣祥带队考察了我市部分文化产业园区和项目。他表示,考察的地点都很具代表性,反映出厦门整个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不过,企业自身还要更加努力,做大做强。
下午,与会代表首先来到集美集文化创意产业园考察。产业园占地1.34万平方米,2009年10月集美区政府充分利用园区内12栋风格各异的旧厂房、依托高校资源,尝试建设集创作、展览、教育、培训和艺术品交易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该园于2010年2月正式开园。考察中,不少代表对于厦门盘活旧厂房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做法表示赞赏。
随后,代表们还考察了厦门游家网络有限公司、惠和石文化园、文化艺术中心。
袁荣祥表示,文化要做强做大,只能面向市场。在文化改革方面,厦门走在全省前列。作为海滨旅游城市,发展传统工业的土地空间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有限。而文化产业既无污染又高效———小小一间工作室,就能产生大效益,从这一点来说,有限的土地空间,可以通过文化产业来扩大,单位面积产出的效益以及产值要比传统工业行业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