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产业"饥饱不均" 线上收入暴涨版权人获利微
实习生 陈磊夫 记者 伍斌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走向深入,中国音乐产业正在经历着重大变革,但在线上音乐如火如荼发展的同时,包括唱片业在内的传统音乐产业则生存窘困,呈现了“几家欢喜几家忧”的态势。昨天在京落幕的第五届东方风云榜论坛上,多位业界专家代表对传统唱片业、网络音乐生存中的“饥饱不均”现象进行会诊。
网络改变音乐产业生态
“中国音乐行业的产值已经超过了电影和电视剧行业产值的总和。”海蝶音乐集团董事长卢建如是说。会上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全国卡拉OK产业的年产值是2000亿左右;而全国几大手机运营商的音乐业务获益总和达到了300亿。与此同时,实体唱片产业产值下滑了95%。与会者认为,“网络”是改变中国音乐产业生态的重要推手,网络时代下,各种多元的音乐传播方式正在形成。
歌手许嵩在去年蹿红网络,他的听众主要以高校学生为主,现在他的演唱会每场不下3000人。很多小众歌手,曲风不一定适合大多数人,网络却可以把粉丝和他迅速联系起来。网络公司则有自己的生意经,通过视、听融合,呈现新的表现形式。腾讯计算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伟林认为,必须将网络和线下活动结合起来,“我们常常去想一些新的方式,跟唱片公司或是艺人进行互动,目的是可以告诉我们的用户,我们的平台不只是一个听歌或是下载歌曲的平台,还可以跟受众有互动。”
传统唱片业需寻新生路
与迅速发展的网络环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音乐作品原创的源头,版权人的获利微乎其微,版权矛盾日益突出。卢建透露,中国大陆音乐版权在整个音乐产业链上的获利仅仅为2%至3%。台湾著名音乐人方文山说:“我们这些词曲作者不能像歌手一样去商演,版权费是我们重要的保障,可是现在版权收入过低,很多词曲作者的日子真的是难以为继。”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宋柯因为改行开“烤鸭店”而再次成为焦点人物,在他看来,音乐界版权方合理的份额应占到40%。
对此,吴伟林表示,给予内容方版权费用是非常公平合理的,具体份额完全可以商量,但目前的“分成模式”让人颇感无奈。“现在国内网络上听歌和下载几乎都是免费的,国内没有收费音乐的市场,我们的收入主要依靠广告,而这笔收入却很难去支付版权方高额的报酬。”
艾瑞咨询的高级分析师由天宇认为,小众歌手的崛起和音乐节的走热已经体现了“现场音乐热”初见端倪,而掌握版权和歌手的传统唱片业对于这一方面大有拳脚可以施展。而在网络方面,利用新技术的终端可以把付费“玩”音乐的概念引入国内。